諸葛亮南征

The name of the pictureThe name of the pictureThe name of the pictureClash Royale CLAN TAG#URR8PPP












諸葛亮南征
三國戰爭的一部分






日期蜀漢建興三年三月—十二月[1]
225年3月尾至226年2月中旬[2]
地点南中
结果
叛軍雍闓等被殺,孟獲投降,蜀漢平定南方
参战方

蜀漢

南中各部軍團
指挥官和领导者

諸葛亮

雍闓†、孟獲
高定、朱褒†
兵力

約100,000人(多數為益州部隊,少部分為南蠻降軍)

約250,000人(多數因地形阻隔,未能及時參戰,且多為臨時徵召兵員)
伤亡与损失

不详

不详

諸葛亮南征,又称南中平定戰,是建興三年蜀漢丞相諸葛亮對南中發動平定南中的戰爭。當時朱褒、雍闓、高定等人叛變,南中豪強孟獲亦有參與,最後諸葛亮親率大軍南下,平定南中。




目录





  • 1 背景


  • 2 過程

    • 2.1 蜀漢對策


    • 2.2 平叛之戰


    • 2.3 打敗孟獲



  • 3 結果


  • 4 评价


  • 5 參戰人物


  • 6 民間藝術

    • 6.1 三國演義


    • 6.2 七擒七縱


    • 6.3 傳說



  • 7 參考資料


  • 8 參考文献




背景


在蜀汉的南部,即今云南、贵州和四川的南部,当时称为“南中”,散居着许多少数民族,总称为“西南夷”。他们大部分处于奴隶社会阶段,与汉族杂居的已进入封建制,有些偏远地区的还停留在原始部落制阶段。诸葛亮要北伐中原,就得安定后方,所以早在“隆中对策”中他就提出了“南抚夷越”的方针[3]


刘备定蜀,设官控制南中,并用南中地区的夷汉豪强为地方官[3]。章武三年,蜀漢皇帝劉備因夷陵之戰中大敗,在永安病逝。同年(劉禪登極改元建興)夏天,益州郡統帥雍闓聽到劉備逝世的消息,心生叛意。不久,雍闓殺死建寧太守正昂,縛走張裔到東吳,正式與蜀漢決裂。越巂酋長高定響應,殺死郡中將領焦璜,自封為王,率軍北上攻打新道縣,但被李嚴率犍為的救援軍打敗,退回南方。


而當時東吳未與蜀漢和好,便任雍闓為永昌太守,並派劉闡到交州邊境,準備接管益州郡。雍闓率軍要入永昌城,永昌因此與蜀地斷絕聯繫,功曹呂凱、府丞王伉率領吏士死守永昌,敵軍雖不斷在城中散播謠言,但呂凱仍堅持不降,城中士民亦信任呂凱,令雍闓不能進城。而牂柯太守朱褒知道消息後,亦顯得十分暴橫、放縱。



過程



蜀漢對策


蜀漢丞相諸葛亮認為國家剛逝去君主,決定先安定國內民眾、吏士,蓄積糧食,派鄧芝、陳震和東吳修好,及遣越嶲太守龔祿到南中邊界安上縣作備;從事蜀郡常頎行則直接南行,查清事件。


另一方面,李嚴雖寫上六封書信給雍闓解釋利害,但雍闓卻只回一書說:“曾聽過天無二日,土無二王,現今天下成鼎立局面,自稱正朔的都有三個,所以遠人(雍闓)感到疑懼,不知該歸屬那個。”信中顯得十分傲慢。


頎行到達牂柯後,立刻收押郡中主簿,準備查明事實。朱褒便乘機殺害頎行發難,加入叛軍,龔祿亦被高定所害。當時,有夷人不服從雍闓,雍闓便派為當地人所信服的孟獲游說各夷部酋長叟:“官府想要黑狗三百頭,而且胸前都要是黑色,還要蟎腦三斗、三丈長的斲木(斷木)三千根,你們拿得出嗎?”(黑狗、蟎腦本來便難找,而斲木(斷木)因十分堅硬、委曲,不可能高到二丈長)。夷人便相信孟獲,對蜀漢大感氣憤,加入叛軍[4]



平叛之戰


建兴三年三月,参军马谡提出「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的大方針,諸葛亮亦接納此言,他便率軍從水路由安上到越巂進入南中,又派馬忠進攻牂柯郡、李恢由平夷攻向建寧郡。


李恢軍行至昆明,被敵軍圍攻。當時李恢兵少於敵人一倍,又未得到諸葛亮軍消息,便對南人說:“官兵糧草將盡,想謀劃退還,不過我們曾責罵過守地鄉里,就算現在能回軍,亦不能回到北方,所以想回來與你們等人一起謀反,所以就誠實相告。”南人相信他,圍困開始鬆懈。就在此時,漢軍突然出擊,大破敵軍。李恢率軍南至槃江,東接牂牁郡。


而馬忠軍則順利在且蘭打敗朱褒,與李恢軍會合。另一方面,諸葛亮軍在南行途中,雍闓已被高定部曲所殺,大軍到達後數戰皆勝,斬殺高定。與其他兩軍聲勢相連,準備迎戰收納雍闿部眾的孟獲。



打敗孟獲


諸葛亮聽到孟獲為當地人所信服,便想生擒他。五月,大軍渡過瀘水,與孟獲軍戰,成功俘虜孟獲,传说諸葛亮帶他到營陣觀賞,問他覺得蜀軍如何,孟獲回答他:“我之前不知你軍虛實,所以才戰敗。現今蒙賜觀看營陣,原來只是如此,下一次必定勝利了。”


諸葛亮的心意在北方,又知道南人叛亂問題嚴重,便用馬謖提出的「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心戰為上,兵戰為下」的方針,要孟獲心服口服。只是一笑,將他放走。据《漢晉春秋》记载(裴松之注《三国志》时曾引用,《资治通鉴》亦采纳),經過七次擒縱,諸葛亮仍想繼續放走孟獲。孟獲及其他夷人開始反思,不再離去,孟獲說:“诸葛公有神威,南人不會再反叛了。”大軍便移到滇池,蜀軍成功平定南中,至十二月回到成都。



結果


南中已平定,東吳劉闡亦從交州回到吳國,打消接管的念頭。而諸葛亮則分南中四郡益州、永昌、牂柯、越巂為六郡益州、永昌、牂柯、越巂、雲南、興古,以當地人或將領統領,有人曾勸諫諸葛亮留兵鎮守,但諸葛亮認為這有三不易


  • 第一:「若留外人,則當留兵,兵留則無所食,一不易也(若果留下外人,則要留兵駐守,留下士兵則要糧食,這是第一個不易)」;

  • 第二:「加夷新傷破,父兄死喪,留外人而無兵者,必成禍患,二不易也(加上夷人新破,死傷甚多,有的父死兄喪,如留外人但沒有士兵駐守,必定成為禍患,這是第二個不易)」;

  • 第三:「又夷累有廢殺之罪,自嫌釁重,若留外人,終不相信,三不易也(又夷人憂怕有廢殺的罪名,自怕過失過重,若果留下外人,終不會得到信任,這是第三個不易)」;

最後,諸葛亮平衡各條件,決定達至「不留兵,不運糧」的政策,任李恢為建寧太守、呂凱為雲南太守,又收降爨習、孟琰等,與孟獲一起授予官職,籠絡南人。只有馬忠是外地人而被任為牂柯太守,但仍能做到受夷人所敬重。


蜀漢亦移南中萬多家勁卒、青羌到蜀地,分成為五部,號為「飛軍」,非常勇猛。又分開瘦弱,配給大族焦、雍、婁、爨、孟、量、毛、李為部曲,設置五部都尉,號為五子,所以南人有四姓五子的說法。而夷人都十分剛毅、鬥狠,與大族、富豪關係很差;蜀漢便勸大族捐出金帛,聘請夷人作部曲,聘請越多,便可世襲官位。於是夷人漸漸臣服屬於朝廷,建立起夷、漢並列的部曲。


而南人上貢的金、銀、丹、漆、耕牛、戰馬等,令蜀漢軍費有所供給,國家富裕,為諸葛亮北伐提供物資。南人的小規模叛變雖然沒有停止,但相較東漢時期,南中卻相對平穩,而多次叛亂亦被馬忠、李恢、呂凱、馬岱等快速平定。



评价


蜀汉在南中建立统治,打破了这一地区的闭塞状态,加强了各少数民族同汉族的联系,这对南中地区的开发有积极意义[3]



參戰人物







  • 蜀漢

    • 諸葛亮

      • 馬謖 (參軍)

      • 馬忠

      • 李恢

      • 呂凱

      • 王伉

      • 馬岱


      • 王士(字義強,國山從兄。為益州太守,將南行,為蠻夷所害。)


      • 龔祿(字德緒,為越嶲太守,隨丞相亮南征,為蠻夷所害,年三十一。)


      • 覃万传(随诸葛亮南征有功,经马忠推荐受封武陵君,镇抚五溪。)


      • 張龍祐那(被诸葛亮赐姓张)



    • 济火(彝名"妥阿哲",曾于亲迎蜀汉军,协助平孟获有功,受封为“罗甸王”。)


  • 南中叛軍

    • 雍闓(戰死)

    • 朱褒


    • 高定(戰死)


    • 孟獲(投降)


民間藝術



三國演義


小說《三國演義》中,分別第八十七回「征南寇丞相大興師,抗天兵蠻王初受執」至第九十回「驅巨獸六破蠻兵,燒藤甲七擒孟獲」都是描寫此戰。


不過,一些獨特的人物與故事情節,可視為小說所创作,并无半点历史记载。例如將孟獲奉為蠻王;雍闓、朱褒、高定三人是孟獲之下;以及多數南中人物,如鄂煥、祝融夫人、孟優、木鹿大王等。


另外,趙雲、魏延參戰的情節,在正史並無記載(可能來自野史或為小說所創作)。



七擒七縱



「七擒孟獲」一詞最早在《漢晉春秋》以及《華陽國志》卷四《南中志》出現。


《三國志‧諸葛亮傳》注引《漢晉春秋》也有簡要的記載。雖然在《三國志》正文並無其他紀錄,但裴松之的《三國志註》及司馬光的《資治通鑑》,都將「七擒孟獲」載入書中,而且與《三國志》並無衝突或出現史料上的錯誤。



傳說


在高承《事物紀原》中,有記載諸葛亮南征班師時,正遇風起,不能渡河,孟獲說這是猖神作怪,只要用人頭和牲畜祭祀,便會風平浪靜。但諸葛亮覺得用人頭太殘忍了,於是用麵粉搓成人頭狀,混上牛、羊等肉去替代,名為饅頭。(又有一說,饅頭乃張飛征蜀時發明。)



參考資料



  1. ^ 《三國志·蜀志·後主傳》


  2. ^ 兩千年中西曆換算


  3. ^ 3.03.13.2 安定南中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5-09-23. 中华文化信息网


  4. ^ 维基文库中有關《華陽國志 南中志》的文本。益州夷復不從闓,闓使建寧孟獲說夷叟曰:「官欲得烏狗三百頭,膺前盡黑,蟎腦三斗,斵木構三丈者三千枚,汝能得不?」夷以為然,皆從闓。斵木堅剛,性委曲,高不至二丈,故獲以欺夷。


參考文献


  • 《三國志》

  • 《三國志註》

  • 《華陽國志·南中志》

  • 《資治通鑒》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The Dalles, Oregon

眉山市

清晰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