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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April 17, 2019

少数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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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h Royale CLAN TAG #URR8PPP 少數群體 (minority group) 是指在某一现存社会总人口中不占主导地位,政治性投票中也不能构成半数以上的一类社会群体。他们通常在民族、语言以及信仰方面与社会主流價值觀存在着差异,或者职业、性取向等身份特征不被历史观念所接受,因而可能会受到歧视或者变相歧视。 為提高選舉過程合法並避免有人質疑選舉是否公平,一個種族分裂之國家最緊要考慮少數族群之代表性;相對地,在另外之新興民主國家,少數族裔問題可能也是重要,或許有其他更需要優先考慮之情況——比如確保政府可以有效率推動立法而不會陷入政治僵局 [1] :21-22 。 雙重少數 對於持有雙重少數族群身份的人來說,例如在美国的穆斯林亞裔女性以及穆斯林同性戀黑人等,會被稱為雙重少數群体( double minority )。 参见 種族歧視 少数民族 弱势群体 社会群体 參考文獻 ^ 國際民主和選舉協助研究所(International IDEA) (编). 《選舉制度設計手冊》. 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 2013.     這是與社会相關的小作品。你可以通过 编辑或修订 扩充其内容。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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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h Royale CLAN TAG #URR8PPP 本條目的 引用需要进行清理,使其符合格式 。 ( 2013年2月1日 ) 参考文献应符合正确的引用、脚注及外部链接格式。 body.skin-minerva .mw-parser-output table.infobox captiontext-align:center ICERD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地點 纽约 [1] 生效日 1969年1月4日 [1] 條件 被27国签署并批准 [2] 簽署者 88 [1] 締約方 177 [1] 保存處 联合国秘书长 [3] 語言 中文、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 [4] 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條約原文: ICERD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的參與國:    承認第14條效力的簽約國    不承認第14條效力的簽約國    簽署但未批准    未簽署也未批准 《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 英语: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ICERD )是一項联合国公约。作为第三代人权文件,公约要求其缔约国消除种族歧视和促进所有种族间的谅解。該公約也要求各国以法律禁止仇恨言论,并以刑事手段惩治种族主义组织。 [5] 该公约由联合国大会于1965年12月21日通过并开放签约 [6] ,1969年1月4日正式生效。至2013年1月,已有88个签约国,177个缔约国 [1] ,並設有 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 ( 英语 : 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 (CERD)監督。 目录 1 緣起 2 概要 2.1 第一部分(第1 - 7條) 2.2 第2部分(第8 - 16條) 2.3 第3部分(第17條 - 25條) 3 相關條目 4 參考資料 緣起 1960年12月,在世界一些地區相繼發生反猶太主義事件之後, [7] 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譴責“一切形式的種族,宗教和民族仇恨與行為”,認為此違反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並呼籲所有國家的政府“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各種形式的種族、宗教和民族仇恨。” [8] 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依此起草了一決議針對“種族偏見、民

李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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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h Royale CLAN TAG #URR8PPP 李义虎 (1961年 - ),河北肃宁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广东地区代表。 毕业于北京大学。2008年,担任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台湾研究院前身)常务副主任 [1] 。2013年,担任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2] 。 參考文獻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李义虎. 全国人大网. [ 2013-04-05 ]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李义虎. 全国人大网. [ 2013-04-05 ] .   这是一篇與中国政治人物相關的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查 论 编

日本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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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h Royale CLAN TAG #URR8PPP 日本警察的標誌:旭日章 日本警察 ,是根據日本《警察法》第2條第1項規定,任命來保護個人生命、身體及財產、預防犯罪、鎮壓及搜查、逮捕疑犯、管制交通,亦負責維持其他公共安全及秩序。在日常生活的用語中,則泛指執行這個用途的組織,或組織之公務員。在工作的公務員之中,經過適當的訓練而實際地執行警察活動的警務人員,特別會以警察官作稱呼。而在警察機構裡工作的職員,而並非從事各種警察事務及於現場負責警察活動的職員,這些則被稱為 事務吏員(事務官) 。至於從事通訊活動及作科學搜查的則稱之為 技術吏員(技官) 。 目录 1 警察活動 2 歷史 2.1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 2.2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 3 警察組織 4 階級 5 電話號碼 6 參考文獻 7 參閱 警察活動 警視廳 愛知縣警局的豐田皇冠警車 大阪府警的廂型車 沖繩縣警察車 廣島市中區派出所 警用EH101直升機 日本的警察活動主要分為兩類:為了預防犯罪發生以及維持治安等的活動稱為行政警察活動;搜查已發生的罪案及逮捕犯人等的活動則稱為司法警察活動。而於事前預防騷動及內亂為目的的公安警察活動,及鎮壓為目的的治安警察活動,則在廣義上已被包含於行政警察活動之中。但因為兩者是針對市民人權而行使的強大公權力,故常會作特別處理。 歷史 日本的警察制度是由明治政府創立,於1871年(明治4年)設置的「邏卒」為日本警察之雛形。在明治時代初期,警察權主要由兵部省、刑部省等所擁有。但隨著警察的設立,1871年警察權則改由司法省所統籌,東京府邏卒移交司法省所管理。明治政府推行了川路利良從法國學習而來的制度改革,把作為統籌機構的警保寮移交內務省,在1874年設立了作為首都警察的東京警視廳。 以後的日本警察,雖然大多是在國家主導體制之下,由管轄的中央省廳委任權限,但最終還是歸由內務省所委任。這樣一來,使內務省方面的國家警察、由國家直屬的首都警察・警視廳、及由各道府縣知事直接管理下成立的地方警察體制逐漸成形。 但是,戰後聯合國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把一直以來的日本警察廢除,1948年另外訂定《警察法》。雖然國家地方警察與自治體警察曾實行過地方分權,但1954年修正的《警察法》把警察廳、警視廳及各道府縣的警察統一直至現在。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 手持 白朗寧M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