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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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National Culture and Arts Foundatio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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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公設財團法人 |
成立日期 | 1996年1月 |
成立者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現為中華民國文化部) |
总部 | 中華民國 106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2樓202室 |
代表人物 | 董事長:林曼麗 執行長:彭俊亨 |
重点 | 輔導、協助與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者的展演環境,獎勵文化藝術事業。 |
网址 | http://www.ncafroc.org.tw/ |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全名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簡稱國藝會)是中華民國政府捐助成立的藝術與文化類財團法人機構。
目录
1 歷史
2 簡介
3 主要職務
3.1 歷任董事長
3.2 歷屆常務監事
3.3 歷任執行長
4 組織
4.1 董事會(董事長、董事)
4.1.1 部門
4.2 監事會(常務監事、監事)
5 外部連結
歷史
- 1974年,教育部成立國家文藝基金管理委員會。
- 1996年1月,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現為中華民國文化部)輔導改組轉型成財團法人機構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簡介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以下簡稱國藝會)成立於1996年1月,基金來源主要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依據「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捐助新台幣陸拾億元做為本金,另外透過民間捐助加強推動各項業務。
國藝會成立的主要目的在於積極輔導、協助與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者的展演環境,獎勵文化藝術事業,以提升藝文水準。本基金會設有董事會,負責督導基金會的業務方向與經費運用,監事會則是負責稽核財務執行狀況,確保所有基金與經費都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使用。董、監事人選由主管機關文化部就文化藝術界人士、學者、專家和政府有關機關代表和各界社會人士中遴選,提請行政院院長審核聘任。
國藝會最重要業務為贊助、獎勵、培育、推動和輔導民間藝文工作者或團體,而國藝會支持的藝文活動類型涵括文學、美術、音樂、戲劇、舞蹈、文化資產(包括民俗技藝)、視聽媒體藝術以及藝文環境與發展等,並因應時代潮流,鼓勵創新的、具突破性、實驗性與新觀念的各種藝文形式。
整體而言,國藝會致力於建構一個反映藝文生態的補助機制,使有限的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益,以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的工作環境,提升國內藝文水準。另設置國家文藝獎獎勵對台灣文化藝術創意方面有特殊貢獻之人士。
主要職務
歷任董事長
- 第一屆董事會
陳奇祿:1995年9月16日-1997年7月23日
秦孝儀:1997年8月16日-1998年9月15日
- 第二屆董事會
- 秦孝儀:1998年9月15日-2000年6月9日
許常惠:2000年6月26日-2001年1月1日
漢寶德:2001年2月1日-2001年9月15日
- 第三屆董事會
陳其南:2001年9月16日-2003年1月31日
林曼麗:2003年2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 第四屆董事會
李魁賢: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 第五屆董事會
黃明川: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 第六、七屆董事會
施振榮:2011年1月-2016年12月31日
- 第八屆董事會
林曼麗:2017年1月1日-現任
歷屆常務監事
- 第一屆監事會
鄭淑敏(1995.09.16-1996.09.16)
韋端(1996.12.18-1997.11.13)
王昭明(1997.11.18-1998.09.15)
- 第二屆監事會
董保城(1998.09.16-2001.09.15 )
- 第三屆監事會
鄭清文(2001.09.16-2004.12.31)
- 第四屆監事會
邱晃泉(2005.01.01-2007.12.31)
- 第五屆監事會
王惠光(2008.01.01-2010.12.31)
- 第六屆監事會
林信和(2011.01.01-2013.12.31)
- 第七監事會
郭政弘(2014.01.01-2016.12.31)
- 第八監事會
石光生(2017.01.01-2019.12.31)
歷任執行長
陳國慈:首任
陳錦誠:2011年1月-2016年12月31日
彭俊亨:2017年3月-現今
組織
董事會(董事長、董事)
- 執行長
- 副執行長
部門
- 一組(研究發展組):負責研擬國藝會各項業務政策與發展方針,並提供藝文資訊,調查,統計,分析與研究各項文化藝術獎助事業和特別規劃的專案。
- 二組(甲類補助:包括音樂、舞蹈、戲劇、視聽媒體藝術等類別):負責研擬、宣導、推動及執行文化藝術獎助辦法和其他專案業務。
- 三組(乙類補助;包括文學、美術、文化資產、藝文環境與發展等類別):負責研擬、宣導、推動及執行文化藝術獎助辦法和其他專案業務。
- 四組(資源發展組):負責募集國藝會基金,處理國藝會對外之公共關係、執行出版及藝企合作專案業務,辦理「國家文藝獎」頒獎典禮及後續推廣活動。
- 行政組:負責董、監事會會議的幕僚作業,管理人力資源、文書、印信、出納、庶務,支援各組事項及其他專案業務。
- 財務組:專責國藝會財務規劃,編列及控制預算,審核各項費用、會計管理、決算事項,及其他專案業務等。
監事會(常務監事、監事)
- 稽核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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