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星旗
名稱 | 十八星旗、鐵血旗、九角旗、九角十八星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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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军旗(陆) |
啟用日期 | 1907年8月 |
形式 | 红底,黑九角内外两圈各九颗共十八颗圆星 |
名稱 | 十九星旗(1912-1928年间的陆军旗) |
類別 | 军旗(陆) |
啟用日期 | 1912年6月11日 |
十八星旗,全称铁血十八星旗,又称鐵血旗、九角旗、九角十八星旗,是武昌起义后中華民國湖北軍政府宣告成立时的旗帜。
十八星旗原是湖北革命团体共进会的会旗。1907年8月间,焦达峰、刘公、孙武等一批在日本的同盟会会员筹组共進會,任务是谋划准备在长江中游的反清武装起义,议定以十八星旗为会旗。
1911年9月,在同盟会推动下策划武昌起义。文学社和共进会召开联席会议,组成领导起义的总指挥部,定十八星旗为旗帜。武昌起义在1911年10月10日晚7时左右爆发,起义军成功占领武昌全城。
10月11日,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府(俗稱湖北軍政府)宣告成立,十八星旗为其旗帜。
1912年1月10日,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通过专门决议,以五族共和旗(簡称五色旗)为中国国旗。以十八星旗为陆軍旗。
不過北洋政府很快就停止使用十八星旗,以五色旗为國旗,以十九星旗为中華民國陸軍軍旗,以青天白日红旗为海軍旗。
1928年(民国十七年)12月17日,國民政府立法通过青天白日滿地紅为中国的正式国旗,颁行全中国使用,全面取代五色旗和十八星旗。
雖然今日十八星旗、十九星旗已無法律地位,不過目前仍有部分支持中华联邦主义人士常使用這兩面旗幟。
目录
1 十八星旗意义
2 十九星旗
3 参考文献
4 参见
十八星旗意义
铁血十八星旗,由红黄黑三色组成:红底与黑九角象征“血”与“铁”,即革命须抱铁血主义;黑九角代表《禹貢》中记载的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九州;黑九角内外两圈各九颗共十八颗圆星,代表关内汉族的十八行省;星呈金黄色,表示与满清对立之汉族炎黄子孙。清朝政府直到19世紀為止只准许汉族在关内居住,不允许汉族随便迁入居住的有关外的满洲(东三省)、西藏(青海)、蒙古(内外蒙)、新疆。
铁血十八星旗所能体现的人口理念,也绝对不是通过自我阉割来提高所谓的“人均资源”。所谓内九州,当然是指中国;九州就是中国的代称。所谓外九州,就是汉人在国境外的人口、商业、文化、军事力量等等涉及的所有地方[來源請求]。
十九星旗
十九星旗是十八星旗的变体。
1912年(民國元年)1月10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通过专门决议,以十八星旗为陸軍旗。
1912年(民國元年)5月,中华民国臨時參議院在北京提出“國旗統一案”,仍然以五色旗為国旗,而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海軍旗。
但是否继续以十八星旗为陸軍旗则受到多數東三省籍的臨時參議院議員反對,因为十八星旗并不包括东三省,也不能代表全中国。于是议员们提出意见修改十八星旗,先是有提议在旗中央加上一顆較大的黃星,以表示中国的统一;后又认为中央黃星大有側重中央、忽视地方之意,中央黄星又改成与其他黄星一般大小,成为十九星旗。十九星旗的提案被议会表决通过,取代十八星旗成为陸軍旗。
1912年6月11日,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袁世凱公布此次國旗議案結果,成為中華民國第一個具有法律意義的國旗方案。
1928年12月17日國民革命軍北伐成功后,国民政府全面废除鐵血旗。
参考文献
参见
- 内地十八省
- 共进会
- 武昌起义
- 中華聯邦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