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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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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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Taiwan Taipei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英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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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資訊 | |
所屬部門 | 臺灣高等檢察署 |
授權法源 | 法院組織法 |
主要官員 | |
檢察長 | 邢泰釗 |
襄閱主任檢察官 | 陳佳秀 |
書記官長 | 邱秀玉 |
任命者 | 法務部長 |
組織編制 | |
內部單位 |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45年 |
前身機關 |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 |
聯絡資訊 | |
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
電話 | +886 2 2314-6881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 |
管轄區域 | 臺北市南區 新北市南部 |
檢察長 | 邢泰釗 |
上級檢察機關 | 臺灣高等檢察署 |
所在地區 | 臺北市中正區 |
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是中華民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的起訴檢察機關,一般被簡稱為臺北地檢署、或北檢,與同在大臺北地區的新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合稱北三檢。
目录
1 沿革
2 管轄和分局
3 歷年檢察長
4 爭議事件
4.1 拖延記者之釋放,以及限制記者住居
5 參考資料
6 電子地圖
7 外部連結
沿革
自日治時期日本人引進西方法制開始,台灣司法機關長期院檢不分,因此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日治時期的前身「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局」係隸屬於當時的臺北地方法院;1949年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同年11月1日接收該局業務,並將該局更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時,仍然維持院檢不分的體制;迄1980年7月1日,院檢始分隸。
院檢分隸後,1989年12月24日《法院組織法》修正,改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機關首長「首席檢察官」亦同時改稱為「檢察長」。
2018年2月8日,全國檢察署正式去掉「法院」二字,直接命名地方檢察署。[1]
管轄和分局
- 管轄
- 臺北市-中山區、大安區、松山區、信義區、中正區、萬華區、文山區,共7個區。
- 新北市-新店區、石碇區、深坑區、坪林區、烏來區,共5個區。
- 轄內分局
- 臺北市-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及中山分局、松山分局、大安分局、信義分局、萬華分局、中正第一分局、中正第二分局、文山第一分局、文山第二分局,共9個分局。
- 新北市-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共1個分局。
(含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臺北分局、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隊 第六大隊 第九大隊 )
歷年檢察長
- 楊治宇(2010年~2015年5月7日)
- 蔡碧玉(2015年5月7日~2016年7月18日)
- 邢泰釗(2016年7月18日至今)
爭議事件
拖延記者之釋放,以及限制記者住居
2015年7月24日,在反課綱運動學生與民眾闖入教育部事件中,警方於凌晨4時20分起非法逮捕在現場採訪的記者以及沒收其器具,之後北檢不但未儘速釐清案情以釋放記者,反而遲至晚上才無保請回三位堅持不交保的記者,並且在沒有合理的理由下,限制這三位記者的住居。自由時報晚間22時47分針對該限制住居處分發出質疑與抗議聲明,表示其記者廖振輝在現場進行新聞採訪工作,報導事件真相並盡監督政府工作本份,沒有逾越任何法令,並表示認為該裁定已嚴重影響廖振輝的自由權與工作權。[2]
參考資料
^ 陳慰慈. 「去法院化」 新北檢今更名揭牌. 自由時報. 2018年2月8日.
^ 自由時報抗議:限制住居侵害記者自由權.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5-07-24.
- 《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編,1985年。
- 《法務部史實紀要》,法務部編,1990年。
王泰升,《台灣法律史的建立》,台灣大學法學叢書,1997年。- 王泰升,《台灣日治時期法律改革》,聯經出版公司,1999年。
- 檢察官改革協會,《台灣檢察制度變遷史》。
電子地圖
- Google Map: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外部連結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法院組織法 (民國99年)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