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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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經濟合作會議 The 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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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 | |
綠色為亞太經合組織現時之21個成員地區 | |
總部 | 新加坡 |
类型 | 跨地區經濟合作論壇 |
經濟體成員 | 21個成員
|
领导人 | |
• 2018年舉辦地 | 巴布亚新几内亚 |
• 執行董事 | 艾伦·博拉尔德( 新西蘭) |
成立 | 1989年 |
网站 http://www.apec.org |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簡稱亞太經合組織;英语: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縮寫:APEC),是亞太區內各地區之間促進經濟成長、合作、貿易、投資的論壇。此組織的創辦在歷史上取代了該區域的冷戰結構,但由於日本在該區域會因過去歷史記憶引發負面評價,所以由澳洲主導創始事項[1]。
始設於1989年,現有21個經濟體成員。亞太經合會是經濟合作的論壇平台,其運作是通過非約束性的承諾與成員的自願,強調開放對話及平等尊重各成員意見,不同於其他經由條約確立的政府間組織。「APEC」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均是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的註冊商標。[2]
目录
1 會員
1.1 成員經濟體列表
2 沿革
2.1 部长级会议
2.2 领袖峰会
3 運作
3.1 首腦會議
3.2 當屆與會領導人
3.3 亞洲
3.4 美洲及大洋洲
4 發展問題
5 特點
6 參見
7 注释
8 参考文献
9 外部連結
會員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現有21個成員經濟體(Member Economy),其國內生產毛額總量約佔世界的60%、貿易量約佔世界的47%。1989年成立之初由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印尼、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賓、新加坡、泰国、美国等12个国家组成,1991年中華台北[註 2]、香港[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1993年墨西哥和巴布亚新几内亚加入;1994年智利加入;1998年秘鲁、俄罗斯和越南加入。
印度由於人口眾多,基於服務貿易協定,曾提出加入亞太經合會,並初步得到美國、日本[3]和澳洲的支持。成員經濟體的官員正討論有關印度加入組織的事宜
[4][5]。但美國憂慮印度加入會使組織中的權力分布失衡而傾向亞洲
[6]。
除了印度,蒙古、巴基斯坦、老撾、柬埔寨、孟加拉國、斯里蘭卡、巴拿馬、哥斯大黎加、哥倫比亞[7]、厄瓜多爾[8]等國也提出加入。哥倫比亞早於1995年已提出,但最後不了了之,因為亞太經合會在1993至1996年間停止接受新會員。
[9]。其後因1997年起的亞洲金融風暴,有關接納新會員的事宜延至2007年再討論[10]。
美國海外属地關島則爭取獨立會員資格,並舉出香港為例子,不過美國已表示反對。
成員經濟體列表
在亞太經合組織的英文名稱 | 中文名稱 | 加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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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tralia | 澳大利亞 | 1989年11月 |
Brunei Darussalam | 汶萊達魯薩蘭國 | 1989年11月 |
Canada | 加拿大 | 1989年11月 |
Chile | 智利 | 1994年11月 |
Hong Kong, China | 中国香港[註 1] | 1991年11月 |
Indonesia | 印尼 | 1989年11月 |
Japan | 日本 | 1989年11月 |
Republic of Korea | 韓國 | 1989年11月 |
Malaysia | 馬來西亞 | 1989年11月 |
Mexico | 墨西哥 | 1993年11月 |
New Zealand | 紐西蘭 | 1989年11月 |
Peru | 秘魯 | 1998年11月 |
Papua New Guinea | 巴布亞紐幾內亞 | 1993年11月 |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991年11月 |
The Philippines | 菲律賓 | 1989年11月 |
Russia | 俄羅斯 | 1998年11月 |
Singapore | 新加坡 | 1989年11月 |
Chinese Taipei | 中華台北[註 2] | 1991年11月 |
Thailand | 泰國 | 1989年11月 |
The United States | 美國 | 1989年11月 |
Vietnam | 越南 | 1998年11月 |
沿革
部长级会议
1989年1月,澳大利亚总理波比·霍克访问大韓民國时在首爾倡议召开“亚洲及太平洋国家部长级会议”。該倡議得到美國以及亞洲多個國家的積極回應。同年11月,12個創始會員國在澳大利亚堪培拉举行首屆“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由澳大利亚外交部長加雷斯·埃文斯擔任會議主席,并于同年创设作为亚太经合组织协调机构的高管会议。会议通常由当年举办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东道主主办,每年举行3至4次会议,主要负责执行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的决定,审议各工作组和秘书处的活动,筹备部长级会议、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其后续行动等事宜。高官会议下设4个委员会和11个专业工作小组。4个委员会是贸易和投资委员会、经济委员会、高官会经济技术合作分委员会和预算管理委员会。11个专业工作小组分别为产业科技、人力资源开发、能源、海洋资源保护、电信、交通、旅游、渔业、贸易促进、农业技术合作和中小企业。
1991年11月12日至14日,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在大韓民國首爾举行并通过《汉城宣言》,正式确定亞太經合會的宗旨目标、工作範圍、運作方式、參與形式、組織架構、亞太經合前景。亞太經合會的目標是為本區域人民普遍之福祉,持續推動區域成長與發展;促進經濟互補性,鼓勵貨物、服務、資本、技術的流通;發展並加強開放及多邊的貿易體系;減少貿易與投資壁壘。這次會議中中華台北、香港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三個經濟體正式加入亞太經合會。1992年9月10日至11日,第四屆部長級會議在泰國曼谷召開,確定將亞太經合會秘書處設於新加坡,为亞太經合組織各层次的活动提供支持与服务。秘书处最高职务为执行主任,任期一年,由每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东道主指派。副执行主任由下届亞太經合組織会议东道主指派,一年之后成为执行主任。並確立亞太經合會運作基金的預算規則。
领袖峰会
1993年1月,亞太經合會秘书处在新加坡成立,负责该组织的日常事务性工作。1993年11月20日,首屆亞太經合會經濟領袖會議在美國西雅圖布萊克島(Blake Island)舉行,並宣示亞太經合會的目的是為亞太人民謀取穩定、安全、繁榮。此后每年召开一次,在各成员间轮流举行,由各成员领导人出席。1994年11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亞茂物舉行的經濟領袖會議設立「茂物目標」:发达成員在2010年前、发展中成員在2020年前,實現亞太地區自由與開放的貿易及投資。1995年11月,在日本大阪成立工商咨询理事会,其前身是1993年成立的太平洋工商论坛。它的主要任务是对亚太经合组织贸易投资自由化、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创造有利的工商环境提出设想和建议,并向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提交咨询报告。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鼓励工商界人士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合作进程。每个亚太经合组织的成员派3名具有代表性的工商界人士参加理事会。工商咨询理事会秘书处暂设在菲律宾马尼拉,经费由各成员缴纳。理事会主席采取轮换制的原则,即由当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东道主担任工商咨询理事会主席。工商咨询理事会每年召开3-4次例会,并在每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与各成员领导人举行一次对话会。
2000年文莱会议决定成立了由7人组成的妇女领导人会议协调组,负责承担宣传联络、监督、咨询等工作。妇女领导人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当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东道国主办,会议议题一般与政府会议主题密切相连。该会议由亚太地区经济体中商业、政府、学术界和民间、社会等方面的妇女领导人组成,是亚太经合组织框架内形成的妇女论坛,它不设领导机构和常设机构。其目的主要是为亚太地区妇女设立一个进行交流的论坛。它提供、传播、推动并应用与性别相关的知识和信息,重点为中、小企业的女企业家开展经贸合作提供机会,并向亚太经合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1年10月21日,亚太经合组织第9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中国上海举行。与会领导人以“新世纪、新挑战:参与、合作,促进共同繁荣”为主题,就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以及“9·11”事件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和亚太经合组织未来发展方向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了广泛的共识。会议通过并发表了《领导人宣言:迎接新世纪的新挑战》、《上海共识》和《数字亞太經合战略》等文件。与会各成员领导人还利用午餐会就反对恐怖主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反恐声明》。2002年10月26日至27日,亚太经合组织第10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墨西哥洛斯卡沃斯举行。会议就全球和亚太地区经济发展、加强多边贸易体制、执行上海会议成果及反恐合作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发表了《领导人宣言》和《反恐声明》。2003年10月17日至18日,亚太经合组织第15届部长级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
運作
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的運作是通過非約束性承諾、開放對話、平等尊重各成員意見,不同於世界的其他政府間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及其他多邊貿易體要求成員簽訂具約束性的條約,但亞太經合與此不同,其決議是通過全體共識達成,由成員自願執行。
首腦會議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员每年举行一次「經濟領袖會議」(Economic Leaders' Meeting),討論由「部長級會議」(經濟領袖會議的前幾天召開)及「企業顧問委員會」所提供的戰略建議,隨後通過「經濟領袖宣言」公布達成的正式政策。从1989年至2018年已经举办了29次。最近一次会议于2018年11月在巴布亚新几内亚举行。
當屆與會領導人
澳大利亚
總理 斯科特·莫里森
文莱
蘇丹 哈桑纳尔·博尔基亚
加拿大
總理 賈斯汀·杜魯多
智利
總統 蜜雪兒·巴切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主席 習近平
中國香港
行政长官 林鄭月娥
印尼
總統 佐科·維多多
日本
總理大臣 安倍晉三
马来西亚
首相 馬哈迪·莫哈末
墨西哥
總統 恩里克·佩尼亚·涅托
新西蘭
總理 傑辛達·阿德恩
巴布亚新几内亚
總理 彼得·奥尼尔
秘魯
總統 馬丁·比斯卡拉
中華台北
領袖代表 張忠謀
俄羅斯
總統 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
新加坡
總理 李顯龍
大韓民國
總統 文在寅
菲律賓
總統 罗德里戈·杜特尔特
泰國
首相 巴育·占奥差
美國
副總統 迈克·彭斯
越南
党总书记兼國家主席 阮富仲
亞洲
成员简称 | 法定全称 | 國家元首(領導人)称号 | 姓名 | 元首(領導人)肖像 | 政府首脑(領導人)称号 | 姓名 | 首腦(領導人)肖像 | 國旗 (區旗) | 國徽 (區徽) | 政治體制 | 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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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共中央总书记 | 习近平 | 国务院总理 | 李克强 | 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
国家主席 | |||||||||||
中國香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国家主席 | 习近平 | 行政長官 | 林鄭月娥 | 特别行政区行政主导 | |||||
新加坡 | 新加坡共和國 | 总统 | 哈莉玛·雅各布 | 总理 | 李顯龍 | 议会制共和制 | |||||
日本 | 日本國 | 天皇 | 明仁 | 内阁总理大臣 | 安倍晋三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
韩国 | 大韓民國 | 总统 | 文在寅 | 国务总理 | 李洛淵 | 总统制共和制 | |||||
越南 |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 越共中央總書記 | 阮富仲 | 政府总理 | 阮春福 | 社会主义共和国一党专政 | |||||
國家主席 | |||||||||||
中華台北 | 中華民國 | 總統 | 蔡英文 | 行政院長 | 蘇貞昌 | 半總统制共和制五權分立 | |||||
泰國 | 泰王國 | 國王 | 瑪哈·哇集拉隆功 | 首相 | 帕拉育·詹歐查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
菲律賓 | 菲律賓共和國 | 总统 | 羅德里戈·杜特蒂 | 總統 兼任 | 羅德里戈·杜特蒂 | 总统制共和制 | |||||
印尼 | 印度尼西亞共和國 | 总统 | 佐科·維多多 | 总统 兼任 | 佐科·維多多 | 总统制共和制 | |||||
马来西亚 | 馬來西亞聯邦 | 最高元首 | 端姑莫哈末五世 | 首相 | 马哈迪·莫哈末 | 议会民主制君主立宪制联邦制 | |||||
文莱 | 文萊達魯薩蘭國 | 蘇丹 | 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 | 蘇丹 兼任 | 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 | 君主专制 | |||||
俄羅斯 | 俄羅斯聯邦 | 总统 | 佛拉迪米爾·普丁 | 总理(政府主席) | 德米特里·梅德韋傑夫 | 半總統制聯邦制 |
美洲及大洋洲
成员简称 | 法定全称 | 國家元首称号 | 姓名 | 元首肖像 | 政府首脑称号 | 姓名 | 首腦肖像 | 國旗 | 國徽 | 政治體制 | 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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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 美利坚合众国 | 总统 | 唐納·川普 | 总统 兼任 | 唐納·川普 | 联邦制总统制共和制 | |||||
加拿大 | 加拿大 | 女王 | 伊丽莎白二世 | 总理 | 賈斯汀·杜魯道 | 联邦制君主立宪制 | |||||
总督 | 朱莉·佩耶特 | ||||||||||
墨西哥 | 墨西哥合众国 | 总统 | 培尼亞·涅托 | 总统 兼任 | 培尼亞·涅托 | 联邦制总统制共和制 | |||||
秘魯 | 秘魯共和國 | 总统 | 馬丁·比斯卡拉 | 总理(部长会议主席) | 塞薩爾·比利亞努埃瓦 | 议会制共和制 | |||||
智利 | 智利共和國 | 总统 | 塞巴斯蒂安·皮涅拉 | 总统 兼任 | 塞巴斯蒂安·皮涅拉 | 总统制共和制 | |||||
澳大利亞 | 澳大利亞聯邦 | 女王 | 伊丽莎白二世 | 总理 | 麦肯·腾博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
总督 | 彼得·科斯格羅夫 | ||||||||||
新西蘭 | 新西蘭 | 女王 | 伊丽莎白二世 | 总理 | 杰辛达·阿德恩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
总督 | 帕齊·雷迪 | ||||||||||
巴布亞新幾內亞 | 巴布亞新幾內亞獨立國 | 英国君主 | 伊丽莎白二世 | 总理 | 彼得·奥尼尔 |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 |||||
总督 | 保利亞斯·馬塔恩 |
發展問題
近年來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發展速度很快,而且比較順利,儘管如此,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
- 在削減關稅問題上內部矛盾越來越明顯。亞太經合組織成員中既有發達國家,也有發展中國家。
- 接收新成員的問題。亞太經合組織已有21個正式成員,還有多個國家和地區要求加入亞太經合組織。從客觀上分析,成員越多,越難形成集體行動計畫,越難達成共識,將使自由化過程放慢。在接收新成員問題上,關稅低的成員與關稅高的成員持不同意見。
- 工作重點問題。發展中國家渴望將經濟技術合作作為亞太經合組織活動的一個中心,但菲律賓會議雖然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加強經濟合作和發展框架宣言》發達工業化國家卻依然把力量集中在貿易投資自由化方面。在這一點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矛盾明顯。
特點
- 開放性
它推行「開放的多邊貿易體制」,決心「不使亞太經合組織朝著組成一個貿易集團的方向發展,而是要建立一個新型的國際經濟組織、開放的經濟聯合」。
- 靈活性
允許以不同速度來實現目標,採取集體制定目標,各成員依據自身的情況為達到集體目標各自作出努力的靈活的、循序漸進的、自由的自願的合作方式。
- 非強制性
亞太經合組織的開放性質決定了其獨特的行動準則,即不是靠談判構成的條約規定而是靠成員的協商和領導人的承諾來行事。
- 服裝
從1994年的印尼首腦會議開始(除1995年首腦會議外),此後的主辦國幾乎都會提供本國的民族服飾或是紀念衣物給與會的各國元首穿著並集體合照,而每次峰會主辦國會提供何種服裝也開始成為各國媒體的焦點,該風潮一直延續到2009年新加坡首腦會議為止,之後2010年的主辦國日本已經表示因為和服過緊等等種種理由而讓各國元首僅以西裝亮相合照,2011年的主辦國美國更表明是時候改變過去的傳統而不提供所謂的民族服飾,自此讓從1994年開始的元首服裝秀合照正式畫下句點。2014年主办国中華人民共和國提供了根据中山裝新定型的新中装。
參見
- 世界貿易組織
- 亚太基金会
-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
- APEC峰会
- 亞太經合組織中華臺北代表名單
注释
^ 1.01.11.2 香港加入之初是以「香港」名义加入,一直至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才改用「中國香港」名义。
^ 2.02.12.2 中華民國(臺灣)以「中華台北」名义加入。
参考文献
^ Makoto Iokibe. The Diplomatic History of Postwar Japan. Routledge. 31 October 2013: 178. ISBN 978-1-135-26735-3 (英语).The birth of a framework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 involving Japan like APEC, which replaced the Cold War structure, was psychologically significant. .The creation of APEC, however, was not recorded as a bright achievemnt for Japan. ...and out of concern that Japan's leadership in the region evoked negative feelings based on historical memory, the honor of creating APEC was given to Australia. Japan had to be content with a backseat
^ 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3-12-21.,亚太日报,2013年10月8日
^ APEC 'too busy' for free trade deal, says Canberra. [2007-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1-02).
^ India's membership issue
^ Extend a hand to an absent friend. [2007-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2-23).
^ 存档副本. [2011-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1-05).
^ 存档副本. [2011-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0-14).
^ http://english.people.com.cn/200410/08/eng20041008_159319.html
^ http://english.people.com.cn/200609/06/eng20060906_300141.html
^
http://timesofindia.indiatimes.com/India_may_not_get_Apec_club_membership/rssarticleshow/2324680.cms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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