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學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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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學會考英语: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縮寫為HKCEE,慣稱CE會考,亦有用英文舊稱School Cert.;Hong Kong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是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主辦的其中一個公開試,於每年4、5月舉行,8月第二個星期公佈成績。[1]


考生主要為七年制中學正在就讀中五的學生由學校代為報考,但亦有自修生自行報考。早期亦曾有為完成全部中學課程學生而設的中學會考。2009年的報考人數是119,007名,其中88,308名為學校考生;30,699名為自修生。而2010年「末代會考」(即最後一屆開放予應屆學校考生)的報考人數有127,162名,其中90,063名為學校考生;37,099名為自修生。


因香港教育改革,香港中學會考會由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取代。2011年香港中學會考為最後一屆(俗稱「終極會考」,意指真正最後一次「末代會考」),並已於當年4月至5月期間舉行,考生只能以自修生身份報考而不會再開放予學校考生應考。


自1978年香港考試局接手舉辦會考,至2011年的34年間,共有約4,399,100名考生曾報考香港中學會考。[2]




目录





  • 1 歷史

    • 1.1 港大開設中學會考


    • 1.2 會考改制政府接辦


    • 1.3 開設中文中學會考


    • 1.4 會考證書制度改革


    • 1.5 合併中中英中會考


    • 1.6 設考試局接辦會考



  • 2 考試用途

    • 2.1 預科教育


    • 2.2 大學聯招

      • 2.2.1 會考成績與高級程度會考的關係



    • 2.3 其他升學


    • 2.4 就業及認受性等



  • 3 科目

    • 3.1 科目列表

      • 3.1.1 已取消科目


      • 3.1.2 新開設科目



    • 3.2 英國語文科


    • 3.3 英文科考試改革


    • 3.4 聆聽考試


    • 3.5 中文科考試改革


    • 3.6 對中文科改革的批評


    • 3.7 考試獲准使用物品



  • 4 成績等級

    • 4.1 歷年的評級改變

      • 4.1.1 1937年


      • 4.1.2 1946年


      • 4.1.3 1949年


      • 4.1.4 1962年


      • 4.1.5 1965年


      • 4.1.6 1966年


      • 4.1.7 1967年


      • 4.1.8 1968年


      • 4.1.9 1985年


      • 4.1.10 1991年


      • 4.1.11 1999年


      • 4.1.12 2002年


      • 4.1.13 2007年




  • 5 評卷參考


  • 6 加入校內評估


  • 7 新高中學制下的考試


  • 8 相關事件

    • 8.1 1976年中國文學科試前洩題


    • 8.2 1987年英文科(課程甲)聽力重考


    • 8.3 1992年會計學原理補考


    • 8.4 1996年英文科(課程乙)聽力測驗


    • 8.5 2003年香港中學會考


    • 8.6 2005年英文科(課程乙)口試評分事件


    • 8.7 2006年英文科(課程乙)篇章引用事件



  • 9 資料來源


  • 10 參見


  • 11 外部連結




歷史



港大開設中學會考


香港中學會考未開辦前,英文中學的公開試是由香港大學舉辦的,分別為初級試(Junior Local Examination)、高級試(Senior Local Examination)和港大入學試(Matriculation Examination)(後兩者課程和試卷一樣,但有不同要求)。以上考試主要目的在篩選學生入港大,學生報考科目少,未能全面考核其中學學業成績,不是理想的中學畢業考試。1932年2月2日,教育當局議決設立中學會考,以取代這三種考試,而中學會考仍由香港大學主辦。港大的全港中學畢業會考(Hong Kong University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3])於1935年6月首次舉行。[4] 這個中學會考是為英文學校第一班(Class 1)學生而設。[5] 會考及格生分為及格(Pass)及優等及格(Honour),及格者獲發會考證書。香港大學又以中學會考作為入學試,錄取成績達到港大各學院要求的考生。



會考改制政府接辦


皇家視學官賓尼在1935年發表香港教育報告書,建議學生應早一年考會考,令有意考上大學的學生,會考後有一年時間預備,又建議應由負責中學教育者辦理會考。1936年7月13日教育局會議接納其建議,以新的第二班中學會考取代港大的第一班中學會考。[6] 於是教育司署由英文學校視學官和中學校長組成中學會考委員會(Hong Kong School Certificate Syndicate),舉行香港中學畢業會考(Hong Kong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1937年6月26日首次開考。[7][8] 港大亦於同年舉辦最後一屆第一班的中學會考,1938年起,港大自行舉辦入學試,獨立於會考。[9] 當時考生大多是官立或政府津貼的英文中學的學生,私立英文中學則只有幾間獲准派學生應考。[10]1942年,因日本侵佔香港,會考停辦。香港重光後在1946年復辦。1947年,中學會考委員會公佈,原準備於1942年參加會考的學生,可由以前就讀的學校報名,以「戰事投考生」(war candidate)資格,參加該年七月的會考。[11]



開設中文中學會考


1952年,香港中文中學高中畢業會考(Hong Kong Chinese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開始舉行,為中文中學高中三年級學生而設。原來的香港中學畢業會考,於1961年改名為香港英文中學畢業會考(Hong Kong English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12] 因中文中學學制由六年制改為五年制,新學制第一屆中五生和舊學制最後一屆高中三生,1965年一同應考中文中學會考。兩批學生考同一試卷,而命題以新舊制均有的課程為標準。這年會考證書只設一種,不過舊制高中三生證書上加印識別,以便直接報讀大學,而新制中五生需修讀一年預科才可升上大學。[13][14] 中文中學會考中文名中除去「高中」二字,改為香港中文中學畢業會考。



會考證書制度改革


1968年,中英文中學的會考分別改名為香港英文中學會考(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English))及香港中文中學會考(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Chinese)),科目成績只用等級,不再把等級分為「及格」「不及格」等類。以前考生需於五科達至「及格」以上才獲發會考證書,且須包括數組科目,未達要求者俗稱「落第生」。[15] 落第生沒有會考證書,令日後升學求職都有困難,而歷年均有不少考生落第。(例如1967年英文中學會考,18792名參加考取會考證書的考生中,有8163名不及格,佔全體的43.4%。[16])有些考生即使已有五科以上及格,甚至已有八科及格,但因未能在某組科目內取得一科及格,仍被當作落第。[17](當時考生最多可報考九科。)會考的種種問題,令當時公眾對會考存廢作出不少議論。[18][19] 為減輕考生害怕「落第」的壓力,會考從1968年起改制,取消科目分組制,改為科目獨立制,所有考生都可獲得會考證書。[20] 這一新制度自此一直沿用。



合併中中英中會考


1971年政府公佈將香港英文中學會考委員會和香港中文中學會考委員會,合併為香港中學會考委員會,主辦1972年及1973年的中英文中學會考,並於1974年將之合併為香港中學會考(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考生可選擇應考英文或中文卷。[21] 原來兩個會考的科目課程亦逐步劃一。會考合併後,仍有部份科目課程尚未合併,就以課程甲、課程乙分別稱原來中中會考和英中會考課程,課程甲只用中文應考,課程乙只用英文應考。[22] 由於當時香港中學數學有「舊數」(分為算術、三角、幾何、代數四個獨立範疇的傳統課程)和「新數」(以現代數學結構和概念為基礎的改革課程,起因於美國的新數學運動。)兩套課程,而兩個會考的相應課程至1975年才合併,因此1974年會考數學科有四個課程:用新數課程的課程甲、課程乙,以及用舊數課程的同等課程甲、同等課程乙。1976年會考,除英文科外,所有科目課程合併完成。而英文科就一直保持兩個課程,兩者深淺不同,直至2007年英文科改革為止。1974年會考亦把原來的中國語文科,分拆為中國語文和中國文學兩科。[23] 當時考生各科應考語言會註明在會考證書上。後來考試局接受教育統籌委員會建議[24],從1986年會考起取消註明應考語言。當時,會考答案都會刊登在報紙上[25]



設考試局接辦會考


1977年,香港考試局(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成立,並於1978年從教育司署考試組手中接辦香港中學會考。1978年會考考生人數首次超過十萬。[26]1983年考生為歷屆之冠,報考者共172,321人,其中應屆中五生僅9萬左右。這年考生人數龐大,主要原因為重考生驟增。香港中文大學當時擬推行「暫取生」措拖,按中學會考成績給予暫取資格。很多學生想藉重考中學會考取得更佳成績,以圖成為暫取生。[27][28]


1987年開始,考生可以報考科目由九科增至十科。2007年首次在中文及英文科,用水平參照評級,取代常模參照評級。


會考定於每年3月至6月舉行,主要科目之考試會在4至5月進行,而5至7月初則舉行中、英文及普通話口試。考試成績一般會在八月第一或第二個星期三公佈(又為配合大學取錄資優生,自2006年以來,會考放榜日皆定於大學聯合招生辦法(下稱大學聯招)第一次收生結果公佈後的下一個星期三。2007年,香港中學會考提供39個科目,考生最多可報考10科,而大部份日校考生報考6至8科。除了中文、英文、法文、中國歷史、中國文學、英語文學、普通話、英文文書處理及商業通訊、佛學這9科外,其餘所有科目的試卷均可以選擇以英文或中文應考。兩種語言的試題、評分要求和分級標準相同,應考語言不列於成績通知書和考試證書上。


2011年,最後一屆香港中學會考放榜後,有七十多年歷史,經歷多種不同變革的香港中學會考,宣告終結。



考試用途


香港中學會考的成績,對於考生的升學及就業皆有決定性的影響。



預科教育


考生藉著香港中學會考的成績,可循中六收生程序,入讀官立、政府津貼學校之預科課程,又或直接報名入讀直接資助、私校預科課程。無論選擇甚麼學校,學生都會在中七時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並以這兩個考試的成績在大學聯招下申請入讀大學的全日制課程,這個是一般文法中學教育制度下的學生進入大學的途徑。


考生的會考成績和校內操行是申請預科課程的最大考慮。理論上只要在該屆會考或以前,語文科[29] 以外的科目取得不低於4科及格,或3科及格但5分以上的成績,就可以申請預科學位。每年會考約有8萬名的應屆日校考生、重讀中五的考生和自修生,當中約5萬多人成功考獲上述成績[30],然而,由於中六的日校學額大約只有3萬個,所以相對而言,會考分數偏低,或校內行為有嚴重偏差的學生在升讀中六時會有困難。雖然因每年考獲14分以上的應屆考生人數比起實際的中六學額數目為少,但因為個別科目成績,操行,選科及其他因素等,每年也有部分考生取得14分但未能升讀預科,他們大多會選擇重讀中五或以其他方式進修。另外,除分數以外,學校也可以自訂個別的最低入學條件,最常見的,就是兩科語文及數學科及格,部分學校亦要求英文科要達第3等或以上。


在會考中考獲最佳六科成績合共14分的考生,可在中六收生程序的第一階段向原校申請升讀中六,若未能(又或不打算)於原校升讀中六,可在第二階段到其他學校申請入讀中六或到各區聯合招生中心申請其他學校的中六學位。未能在第一和第二階段取得學位和最佳六科成績不足14分的考生,可於往後的三個階段到仍有剩餘學位的學校申請入讀中六。在最後一個階段,仍未能取得中六學位的學生可參加教育局的統一派位,但若果在最後一個階段前已沒有,或只餘下一所官、津學校有剩餘學位,統一派位程序會取消。近數年因為學位競爭十分激烈,自2006年首次因學額不足取消統一派位以來,只有2007年及2010年實行過統一派位階段。2006年更出現過所有資助學位皆告額滿的狀況。


在過去中六收生程序的最終階段(派位階段),有「符合最低高考資格」和「最佳6科需8分以上」這兩個報讀中六課程最低要求存在,令不少人對中六的正式收生要求存在著「6科最佳8分以上,包括兩科語文科及格」的誤解。但實際上,由於語文科及格與否與教育局成績積點要求沒有直接關係,未能在當屆會考完全符合語文科目要求的應屆考生未必代表不能升讀預科,在一些情況下,學校可以收取符合足夠及格科目和分數,但語文科不及格的考生,但是因為報考高考同時亦有「應考高考之前一屆的會考或以前,兩科語文科取得及格成績」的規定,該等學生必須在翌年會考的語文科取得相應的及格成績才可繼續升讀中七並參加高考。


由於報名參加高考的條件不會因就讀的學校改變,直接資助學校和私校雖然不直接參與中六收生程序,但是除了平均收生分數較官、津學校稍低和可在任意階段收生以外,收取的學生的基本成績和官、津學校沒有太大分別。



大學聯招


學生在會考的成績,在大學聯招中佔有決定性的影響。香港大學及香港科技大學均要求考生在應屆高考前的會考考獲最少合共7科及格,香港中文大學更要求考生在任何一次會考中考獲最少7科及格(包括兩科語文科)。[31] 自2002年考評局在兩個考試取消一級二等制以後,加上大學近年減少在聯招收生的比例,會考成績成為了高考成績之後,第二重要的收生考量。而且部分大學的科目,甚至會把會考高考成績比例作四六又或五五之分。所以事實上,香港中學會考是現時學制下,大學入學考試的第一階段。


另外,擁有6科最佳積點為滿分(即30分),並在英文科,以及中文/普通話/法文其中一科達4等/C級的應屆考生,更可直接申請香港大學、中文大學及香港科技大學的學士學位課程,並於中六完結後直接入學,無需參加高級程度會考,即「中六生優先取錄計劃」,俗稱「拔尖計劃」。(但過去也有出現院校以拔尖計劃以外的模式直接取錄符合拔尖計劃的條件的考生的例子。)



會考成績與高級程度會考的關係


雖然考生未必一定要在會考中考獲14分(即符合教育局的第一階段收生程序資格者)才能升讀預科課程,但事實上,會考考獲13分或以下者,要成功爭取大學學位並非易事。以2007年會考考獲13分的考生為例,他們能在高級程度會考中考獲最低大學的學位課程入學要求(即中國語文及文化,英語運用,及等同於2個高級程度科目的及格)只有約32.7%[32]


以下表列考生在2007年中學會考中考取成績及在2009年考獲大學最低入學要求的比率[33]


























2007年會考最高6科積點2009年考獲大學最低入學要求比率
>2095%
1982.9%
1875%
1770%
1660.2%
1552.6%
1443.6%
1332.7%
1222.1%
1114.2%
≤106.6%

由此可見,即使在會考考獲14分者,能在高級程度會考中考獲大學最低入學要求也只有約四成。而且,考獲最低大學入學要求並不等於一定會被大學學位課程取錄,實際被大學取錄率更低。而事實上,由於絕大部分科目都會計算會考積點作為大學的收生依據(甚至會對重考會考者扣減分數等),因此在會考分數較低的考生,有不少會重讀中五或選擇其他升學途徑。



其他升學


學生的會考成績,也可用來申請職業訓練局各院校(例如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又或其他專上院校開辦的文憑/高級文憑、副學士先修班等課程,由於一般成績較好的考生大多會選擇修讀預科,所以這些課程相對的成績要求比較預科教育低。但近年因競爭激烈,不少課程的收生分數相對於報考高考最低要求為高,甚至出現部分專上院校以資助等手法,向成績一般能升讀預科的同學作出招募。


反之而言,會考成績未能取得一定科目合格(一般定義為不足5分)的考生,也可透過報讀毅進計劃等的課程,取得類似的資歷。



就業及認受性等


香港中學會考證書視為香港中學畢業生求職時的正式文件。在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安排下,英國劍橋大學考試委員(UCLES,University of Cambridge Local Examination Syndicate)承認大部分會考科目的成績,於香港中學會考各科取得C級或以上,等同英國普通教育文憑海外考試(IGCSE,International 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及格。然而,於2007年11月由英國國家學術及專業資歷認可資訊機構(UK NARIC,National Recognition Information Centre for the United Kingdom)發放的調查報告指出,香港中學會考若與英國普通教育文憑海外考試作等級分佈比較,香港中學會考明顯比英國高出一至兩個等級。例如,在香港中學會考取得C級的考生,在英國普通教育文憑海外考試將極有可能取得A或B級成績。值得留意的一點是,報告同時強調上述結論僅在涉及數學及科學範疇的科目基本上成立,而在人文範疇的科目香港中學會考並未有較優勝的地方。英國文化協會於收到有關報告後已致函予英國各院校有關報告,讓院校能適當調節來自香港的會考生的收生準則。[34][35]


一般而言,政府機構的工作(例如警員)如規定申請人學歷需要「中五程度」,通常也會要求會考取得最少5科及格,包括中英文達到2級/E級(課程乙)。



科目


2007年至2010年香港中學會考提供39個科目,考生最多可報考10科,而大部份日校考生報考6至8科。(1987年或以前,考試局只容許考生最多報考9科。)雖然考試科目眾多,學生於選科時卻受制於個別學校的規定。然而,個別學校容許學生以自修方式報考該校未有提供的科目。一般而言,除兩科語文科和數學外,大部分的文法中學一般都只會提供傳統的科目供考生應考(地理、歷史、中國歷史、中國文學、經濟、會計學原理、物理、化學、生物、附加數學、電腦及資訊科技這十一科)。


香港中學會考採用的「常模參照」(norm-referenced test)評級方法,俗稱「拉curve」。學生各科成績分為A至F級,表現低於F級的成績被評為U,即「未能評級」。
考評局進行常模參照評級時,會選定一批近年在公開試中表現較穩定的學校為「對照組」,以鑑定在該次考試中,對照組學校按預定百分比考取不同等級的學生得分,稱為臨界分數(Cut-off Score);再根據臨界分數,考生須獲得相應的分數才能達到某個等級。不過,常模參照主要比較學生的相對表現,未能顯示學生的知識水平和實際具備的能力。


除了中文、英文、法文、中國歷史、中國文學、英語文學、普通話、英文文書處理及商業通訊及佛學這9科外,所有科目均可以選擇以英文或中文應考。就讀英文中學的考生通常會以英文應考;中文中學考生會以中文應考。不過,應考語言不一定與學生所就讀是中文中學還是英文中學有必然關係。換言之,中文中學和英文中學的學生通常可以自行決定部分科目的應考語言。



科目列表






  • 膳宿服務

  • 附加數學

  • 生物

  • 佛學

  • 化學

  • 中國歷史


  • 中國語文(新課程於2007年起實施)

  • 中國文學

  • 商業


  • 電腦與資訊科技

  • 設計與科技(包括另選課程)


  • 社會教育


  • 經濟與公共事務

  • 經濟


  • 電子與電學


  • 英國語文(新課程於2007年起實施)


  • 時裝及成衣

  • 法文

  • 地理

  • 政府與公共事務

  • 圖象傳意

  • 歷史


  • 科學與科技


  • 旅遊與旅遊業

  • 視覺藝術



  • 家政(服裝與設計)


  • 家政(膳食、家居與家庭)

  • 綜合人文


  • 英語文學

  • 數學

  • 音樂

  • 體育

  • 物理


  • 會計學原理

  • 普通話


  • 宗教(基督新教/天主教)


  • 科技概論

  • 英文文書處理及商業通訊


已取消科目


  • 木工(1992年)

  • 針黹/縫紉(1993年,由同年新設的「家政(服裝與設計)」取代)

  • 縫紉(1993年,由同年新設的「家政(服裝與設計)」取代)

原來的家政科於1993年改名「家政(膳食、家居與家庭)」。
  • 設計與工藝(1994年,由同年新設的「設計與科技」代替)


  • 德文(2000年)

  • 英文速記(2001年)

  • 英文打字(2003年,由2002年新設的「英文文書處理及商業通訊」代替)

  • 金工(2004年)

  • 電腦(2005年,與資訊科技科合併為「電腦與資訊科技」)

  • 資訊科技(2005年,與電腦科合併為「電腦與資訊科技」)


  • 美術(2005年,由同年新設的「視覺藝術」代替)


  • 陶藝(2007年)

  • 工程科學(2007年)(1983年至1991年本科中文名為「實用科學」,1992年改為現名,英文名則一直不變。)

  • 人類生物學(2007年)

  • 工業繪圖(2007年)


  • 紡織(2007年)


新開設科目


以下為2000年後開設的會考科目:


  • 普通話(2000年)
在1950年代至1960年代初,香港英文中學會考設有國語科(Oral Kuo Yu),作半科計,唯因考生減少,於1965年取消。[36]其實早在1937年,政府教育當局首次主辦英文中學會考時,已有國語科。[7]而早在1910年代的香港大學入學試及高級試,已開設國語科(Mandarin)考試,所以香港大學在1935年至1937年舉辦的中學會考,可能也有國語科。[37]
  • 英文文書處理及商業通訊(2002年)

  • 科技概論(2002年)

  • 圖象傳意(2002年)

  • 資訊科技(2002年)

  • 設計與科技(另選課程)(2002年)

  • 綜合人文(2005年)

  • 科學與科技(2005年)

  • 電腦與資訊科技(2005年)

  • 視覺藝術(2005年)


英國語文科


於2006年以前,香港中學會考的英國語文科,提供兩個課程——課程甲(Syllabus A)及課程乙(Syllabus B),源自以前中中會考和英中會考的英文科課程。課程乙的程度較深,成績評級則等同GCE O-Level水準。而課程甲主要是給一些英語能力較遜的人報讀,是考評局和政府所承認的成績制度。


在1998年母語教學制度實施及以前,超過75%的應屆考生都報考課程乙的考試。但在1998年後至課程合併前,報考課程甲的人數逐年地增加,特別在2004年以後,大約有3成的學生都報考較易的課程甲的課程。母語教學制度實施下的英文中學皆報考課程乙的課程,而中文中學則有各自的做法:全部學生皆指定應考課程甲/乙,或按學生校內成績決定他/她適合應考的課程。


在考評局的成績證書背後註明,課程甲的C級成績,等同於課程乙的E級成績(即減去兩級),而政府和大部分公營機構亦承認這兩個英文課程的成績關係。然而課程甲的成績不能銜接GCE O-Level,大部分的大學課程和部分機構也不承認課程甲的成績。而且,在過去考評局對於應屆高考英語運用科的考生成績和他們(兩年前)應屆會考成績所比較得出的數據,課程甲取得C級以上並在高考取得及格的比率,遠比課程乙取得E級並在高考取得及格的比率低[38]。所以雖然社會普遍接受課程甲乙約有兩個成績等級的差距,在實際英語水平而言,兩個課程的差距並未能確實反映出來。故此,雖然在教統局計算收生積點和考評局報考高考上,課程甲和乙並沒有等級差別。然而個別學校可在計算分數時,減去課程甲考生的英文科積點,甚至不取錄該學生。



英文科考試改革


2007年英國語文考試形式改革,因考評局認為課程甲是負面標籤學生的英語水平,故同時廢除了兩個課程,改為統一課程。但為遷就原本只有課程甲水平的考生,新課程的整體難度比起舊課程略為調低,這令不少學校擔心考生的英語水平,不足以應付比會考艱深得多的高考英語運用科,於是把收生要求的英文科最低要求,提升至第三,甚至第四級。


會考英國語文科考試改革後,與中國語文科一同改以水平參照評級。試卷形式亦有所改動。在新制度下,卷一分A和B兩部,兩部分的主題一致,分別考核學生的閱讀和寫作能力;卷二考聆聽;卷三則考會話。會話考試有較大的改動,分為小組討論(Group Discussion)和個人對答(Individual Response)。小組討論有5分鐘時間準備,較以往兩分鐘為多,要閱讀的資料亦較多。個人對答則是新環節,要求就先前討論的話題,對考官的一項提問作出一分鐘的回應。校本評核(School-based Assessment)為新項目,學生在校時需對曾閱讀的書籍或看過的片段或電影等寫報告,以及回答老師的提問,老師會就學生的表現作出評核,分數佔全科15%。改革後的課程會於新高中考試中繼續使用。























































































































會考/文憑試英文科試卷比較
1996年以前(課程甲)
1996年以前(課程乙)
1996年至2006年(兩課程同形式)
2007年至2011年
2012年至今
試卷
時間
比重
試卷
時間
比重
試卷
時間
比重
試卷
時間
比重
試卷
時間
比重
Paper I
Composition, Comprehension and Usage

Section A Composition


Section B Comprehension and Usage


2小時10分鐘
55%
Paper I
Composition
1小時10分
25%
Paper I
Writing
1小時10分
26%
Paper 1A
Reading
1小時
20%
Paper 1
Reading
Part A Compulsory Part
Part B1 Easier Section
Part B2 More Difficult Section
1小時30分
20%
Paper II
Comprehension and Usage (M.C. Questions)
1小時
20%
Paper II
Comprehension and Usage (M.C. Questions)
1小時
20%
Paper II
Reading Comprehension and Usage
1小時30分
24%
Paper 1B
Writing
1小時30分
20%
Paper 2
Writing
Part A Compulsory Part (Short Task)
Part B Elective Part (Long Task)
2小時
25%
Paper III
Listening Comprehension

Section A Short items


Section B Extended listening


約45分鐘
15%
Paper III
Listening Comprehension

Section A Short items


Section B Extended listening


約45分鐘
15%
Paper III
Integrated Listening, Reading and Writing
Part A Short Tasks
Part B Extended Tasks
1小時45分
32%
Paper 2
Listening and Integrated Skills
2小時
30%
Paper 3
Listening and Integrated Skills
Part A Compulsory Part
Part B1 Easier Section
Part B2 More Difficult Section
2小時
30%
Paper IV
Oral English

Section A Reading and Dialogue


Section B Conversation


每名考生約5分鐘
10%
Paper IV
Oral English

Section A Reading and Dialogue


Section B Conversation


每名考生約5分鐘
10%
Paper IV
Oral
Part A Role Play
Part B Group Interaction
每名考生約10分鐘
18%
Paper 3
Speaking
Part A Group Discussion
Part B Individual Response
12分鐘
15%
Paper 4
Speaking
Part A Group Interaction
Part B Individual Response
12分鐘
10%




Paper V
Summary, Directed Writing and Comprehension

Section A Summary


Section B Directed Writing


Section C Comprehension


1小時30分鐘
30%




School-based assessment
15%
School-based assessment
Part A Compulsory Part
Part B Elective Part
15%


聆聽考試


1986年, 會考英文科課程甲和課程乙首次加入聆聽考試。當時聆聽測驗是在裝有無線感應迴線系統的試場舉行,考試局向考生供應聽筒。課程乙的考生眾多,計有十萬多人,安裝和維護器材又耗費不少,使得有器材的試場不敷應用。課程乙聆聽考試,因此需於連續兩日舉行五節,首日三節,次日兩節,試卷亦要設五個版本。各版本間考生整體分數難免有明顯差距,需要進行調整。課程甲因考生人數少,聆聽考試無需分節。[39]1995年起,課程乙聆聽考試交由電台廣播,考生自備耳筒收音機應試,使得所有考生能同一時間考試。此舉也是要預備1996年英文科的新課程,原來的聆聽卷改為聆聽、閱讀和寫作綜合卷,不適宜再採用多種版本。[40]1995年的聆聽考試由香港電台第二台、第四台、第五台播放,1996年到2002年由第四台播放,2003年起由第二台播放。1998年起,課程甲聆聽考試亦由電台廣播。但是,每年都有試場出現電台訊號接收不清,招致考生不滿,考評局於2009年開始,在部份電台接收差的試場,安裝紅外線接收系統。



中文科考試改革


考評局於2005年5月宣佈,2007年會考中國語文科評級方法會由以往的全常模參照(俗稱「拉曲線」)改為水平參照(但5*級將保留常模參照)。考評局取消26篇(因把部分詩和詞合輯成1個範文,故實際上有32篇)範文,給予各間學校老師設計合適學生程度的課程。換言之,2006年是最後一年使用範文設題考問學生。


2006年以前的會考中文科總共有兩卷,卷一為作文及語文運用,卷二是閱讀理解和讀本問題,每卷兩小時,各佔總分的50%。一般而言,因為題數所限(只設6題),每次考試中通常只會選擇約10至15篇範文提問,考生只需選4題作答。此26篇範文從1993年會考開始採用,有13篇文言文,13篇語體文。新選入範文的〈聽陳蕾士的琴箏〉一詩,接連以各種比喻形容樂曲,考生大多感到難以理解而叫苦不迭,作者黃國彬更曾為此向考生道歉。[41] 而1980年至1992年會考中文科,則設三組課文:共同課文、甲組課文和乙組課文。共同課文有9篇文言文,14篇語體文,共23篇;甲組課文有5篇,全為文言文,乙組課文有7篇,全為語體文。共同課文必考,甲乙兩組選考一組。





改制後中文科考試,完全模仿會考英文科的形式:考生需考五卷,卷一考核學生的閱讀能力,卷二考寫作,卷三考聆聽能力,卷四考說話能力,卷五則是一綜合能力考核。說話分朗讀和小組討論。綜合能力考核是要求考生聆聽一段錄音,以及閱讀文字、圖表的材料後,以寫作方式完成指定任務。校內評估亦為新加入的環節,這是以在學校的閱讀報告或參加語文朗誦活動等為評估的項目,佔全科15%。評分方面以水平參照下,共分1至5*,以5*級最高,1級最低(1級以下不予評級(UNCL))。改革後的課程會在未來的中學文憑考試中繼續使用。






























第一次改革後的會考(文憑試)中文科(2007-2015年)
試卷
時間
考試比重
全科比重
試卷一
閱讀能力
1小時15分
20%
80%
試卷二
寫作能力
1小時30分
20%
試卷三
聆聽能力
約45分鐘
10%
試卷四
說話能力
甲部 朗讀(2014年起取消)
乙部 口語溝通
約25分鐘
14%
試卷五
綜合能力考核
1小時15分
16%
校本評核
20%
























第二次改革後的文憑試中文科(2016至今)
試卷
時間
考試比重
全科比重
試卷一
閱讀能力(2018年起重設範文評核及加時)
1小時30分
24%
80%
試卷二
寫作能力
1小時30分
24%
試卷三
聆聽及綜合能力考核
1小時30分
18%
試卷四
說話能力
約25分鐘
14%
校本評核
20%


對中文科改革的批評


取消範文的做法受教育界人士猛烈抨擊。他們指出學生要學好中文,背誦優美範文必不可少。考試取消範文,即使教師講授文章,學生以「不考不讀」心態應付,不會深入研讀。[49]
另外,取消範文與社會輿論上對背誦古文的習慣有關。有教育界人士指出舊制會考之所以為人咎病,在於學生所背誦的是標準答案,而非文學經典。如一刀切禁止學生背誦,將影響學生的理解能力,以及其高階思維發展。[50]



考試獲准使用物品




印上"H.K.E.A. APPROVED"標籤的计算器




印上"H.K.E.A.A. APPROVED"標籤的计算器


除口試外,考試均採用筆試。考生只可以用原子筆答題,多項選擇題須用HB鉛筆填充答案。


絕大部份科目在考試期間,均不可使用其他物品,宗教科進行時可查閱獲批准的聖經。


1980年起,考生可以在個別科目(主要為數理科)使用科學型计算器。90年代初,因為某品牌的點陣式科學型计算器被破解,可以輸入英文字母,考試局為防止有考生作弊,只批准考生使用印上"H.K.E.A. APPROVED"或"H.K.E.A.A. APPROVED"標籤的科學型计算器(註:H.K.E.A.為考試局英文名縮寫,H.K.E.A.A.為2002年改名考評局後的英文名縮寫)。



成績等級


































成績評級
拉曲線式(水平參照式)
代表分數(自2002年起不再使用)
積點
俗稱(意思)
A(5*)
1、2
5分
火箭(A字像火箭,也可能代表「成績步步高升」)、Distinction、優、叮咗(以前School cert的 A 級是Pass with Distinction)
B(5)
3、4
4分
大cred(credit)(見細cred解釋)、良
C(4)
5、6
3分
頭盔(C字像一頂頭盔)、細cred(credit)(以前School cert的 B、C 級都是Pass with Credit)、良
D(3)
7、8
2分
大肚、光頭、Dog
E(2)
9、10
1分
梳子、攞梳、攞叉、插蘇(Power Plug)、Pass(趴時)、及格
F(1)
11、12(不合格)
0分
槍(F字像槍,考獲F級叫作「揸槍」)、肥佬、Fail
UNCL

不予評級(不合格)
0分
Uncle」或「揸兜」(「揸兜」廣東口語意指「拿著缽子」。由來是因為「U」字像一個缽子,而缽子是乞丐用來乞食的傳統工具。因為拿到這個成績的人極少能繼續讀書並進入大學者,這個俗稱也是暗指「前途盡毀,一生當乞丐」)

以上評級系統不適用於使用英國劍橋大學考試局國際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的試卷的法文科。


缺考科目為ABS(Absent)。不予評級和缺考的科目成績不列入會考證書,因此如所有科目都為不予評級或缺考,則不獲發會考證書。


過去除以上級別外,G(俗稱「戴頭盔」、「鋼盔」、「揸手榴彈」(G字像手榴彈))、H(俗稱「擔梯」(拿梯子)、「消防隊長」、「開口火箭」)


各級所對應的積點,是為中六收生程序及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報考資格而設。[51] 積點從1991年起使用,配合教育署同年開始實行的中六收生程序。這個程序是要確保所有中六學位都能分配給合資格的學生,不致出現學位空缺情況。[52][53] 而大學聯招中,不少院校及學系也會參考這個積點作為收生基準。


自1987年為首屆設有十科報考機制以來,除1989年及2011年並未有考生取得全科A或5*級外[54] ,每年皆有最少1位學校考生能在其報考的10科皆取得A或5*級的成績。而不少傳統名校,也視之為一個具指標性的基準。



歷年的評級改變



1937年


成績有優等及格(Honour)、及格(Pass)、不及格(Fail)。



1946年


成績分為及格與不及格。



1949年


成績分為優異(Pass with Distinction)、良好(Pass with Credit)、及格(Pass)、不及格(Fail)。



1962年


英文中學會考成績再細分為九級:1級為優異,2、3級為良好,4至6級為及格,7至9級為不及格。



1965年


中文中學會考亦採用英文中學會考的評級。



1966年


英文中學會考改用字母等級:英文中學會考A級為優異,B、C級為良好,D、E級為及格,F、G、H級為不及格。中文中學會考亦同,但只到G級。



1967年


中文中學會考加入H級,和英文中學會考完全相同。



1968年


不再把等級分為「優異」至「不及格」四類,等級改為A(1)至H(8)。



1985年


取消G(7)、H(8)兩級,改為不予評級(unclassified)。



1991年


採用一級二等制,每級細分為A(01)、A(02)、B(03)、B(04)等,一直至F(12)的12個小等級。實行這制度,是因為1990年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成立,大專院校欲根據中學會考成績,有條件取錄經聯招報讀學生。次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亦由原本一級三等制,改為一級二等制。



1999年


會考法文科開始用英國劍橋大學考試局國際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的試卷,因此根據其制度評級。成績分為A*(a*)、 A(a)、B(b)、C(c)、D(d)、E(e)、F(f)及G(g)級。G級以下成績不予評級。



2002年


取消考試成績一級二等制,等級改為A(a)至F(f)。



2007年


  • 除中國語文、英國語文及法文科外,各科成績共分六級,即A(a)、B(b)、C(c)、D(d)、E(e)及F(f),其中A級為最高,F級為最低。F級以下之成績將不予評級—UNCL(不予評級,Unclassified),而F及UNCL視為不合格。

  • 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分為五等,其中1等為最低,5等為最高(為配合中六收生,第5等再分為5及5*(以常模參照評分),而2等則為報考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最低資格),1等以下之成績將不予評級。(註: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已公佈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兩科各等級成績與國際標準的關係,詳情請瀏覽 考評局有關的公佈。)

  • 大部分會考科目C級或以上成績,等同於英國通用教育證書考試(GCSE)及格(C級或以上),而2006年或以前則等同於英國通用教育證書普通水平考試(GCE O LEVEL)及格(C級或以上)。E級則被廣泛視為香港中學畢業生求職時需要擁有的最低資格。


評卷參考


考評局為使一眾閱卷員的答卷評分可以一致,會編寫評卷參考(Marking scheme),詳列每題給分和扣分標準。因為學生可以從中知悉得分重點及失分陷阱,從而增進考試技巧,故此評卷參考成為不少學生備試的重要資料。


在過去,考評局明令閱卷員不可把評卷參考給學生。在評卷參考封面,均印有中英文的呼籲,著閱卷員「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容許本評卷參考落入學生手中」,對學生請求「應嚴詞拒絕」,避免學生當作標準答案,「以致但知硬背死記,活剝生吞」,偏離「現代教育原則」,又和「著重理解能力與運用技巧」的考試宗旨相違背。然而學生仍可透過各種渠道獲得這些評卷參考。


考評局在2003年起更改考試報告及試題專輯(Past paper and Examination Report)的出版形式,新版附上了試卷參考答案,並可讓任何人士閱覽。各區公共圖書館一般均會存放試題專輯供公眾人士閱覽。



加入校內評估


考評局於若干考試科目加入校內評估一項,目的是希望減少學校為應付會考而特地操練學生。由2006年會考開始中國歷史科、歷史科引用校內評估機制取代實行前的公開考試多項選擇題一卷。



新高中學制下的考試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已於2011年為自修生舉行最後一屆香港中學會考,2010年為最後一屆讓應屆學校考生參與的會考。[55]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HKDSE)現已取代香港中學會考和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相關事件


每年中學會考都會發生一些事件,近年常涉及一些疑似作弊(例如補習社試題和正式試題雷同),又或試題難度與過往差距過大,過往亦涉及一些試題用語不當(例如使用非正規(英式)英語、港式通俗口語等),從而引發社會討論,這些事件已漸成為中學會考必會發生的家常便飯。在大部分情況下,考評局並不會作出特別的調整。


然而,過往會考也發生過一些較嚴重的失誤或事件,結果導致考評局需要向該等考生作出相應措施補救,以下列出一些歷年較重大的事件:



1976年中國文學科試前洩題


1976年5月29日,一份中文報章讀者版,刊出疑是兩日後會考中國文學科的試題,來自考生中流傳的「溫習資料」。當時主理會考的教育司署即日宣佈,將重新擬定該科兩卷全部試題,考試會照常舉行。[56] 由於擬題時間短促,當日的試卷全為油印,題數減少,由十題選八減至八題選六,無註明每題分數。試卷倉促間擬出,有些試題考生感到難以作答。試卷為避開「溫習資料」,卷中所問的課文,大多數過往兩年已考問過。詞句解釋題和作文卷的文章論述題,這兩類指明必考的題目,考試竟然完全不出。同年會考中國語文科試後亦發現洩題,但教育司署決定不重考。[57][58]



1987年英文科(課程甲)聽力重考


原於1987年4月11日上午11時舉行的中學會考英文科(課程甲)聽力測驗,由於包裝試題的政府印務局出錯,部份試場收到的試題與包裝所示不符。因不夠時間把正確試題送往試場,考試局決定中止考試,並於5月16日同一時間重考,共有七千多名考生受影響。[59]



1992年會計學原理補考


於1992年5月8日舉行的會計學原理科考試,考試局在每小時100毫米暴雨下(當時沒有暴雨警告制度)宣佈考試如常進行,但因為天氣理由導致部分考生無法前往試場,更有應屆考生於往試場途中不幸遇上山泥傾瀉而身故[來源請求]。雖然在會考守則明確指出颱風或暴雨警告不直接構成延考的理由(因兩者屬獨立的組織),但考試局仍決定在5月30日再次舉行一次會計學原理科的考試,而已經應考第一次會計學原理考試的考生,可選擇應考與否,但應考的話,成績皆以第二次考試作準。21079名報考本科考生中,共9445名參加補考。[60]



1996年英文科(課程乙)聽力測驗


1996年5月10日, 英文科(課程乙)聽力測驗舉行。前一夜白石船民羈留中心發生越南船民騷亂,有船民逃走,警方於馬鞍山區對外公路設路障截查車輛,令區內交通癱瘓。警方行動導致派到沙田或以外試場應考的馬鞍山區考生,不能前往指定的試場。考試局當日早上七時,已接到不少考生求助電話。由於考生都帶備耳筒收音機應試,考試局便藉由電臺廣播通知受影響考生,可以在就近試場應考,又安排速遞公司運送試卷到各試場。有七所學校協助容納這批額外考生,其中有一所更需臨時應付287名考生。會考執行委員會調整了受影響考生的積分。[61][62]



2003年香港中學會考


因為非典型肺炎在香港爆發並發出旅遊警告及全港性停課的理由,該屆考試在3月至6月開考的全部科目全體考生必需戴上口罩應試,及後雖然香港解除旅遊警告並取消學生必須攜帶口罩的規定,但英文科口試科目因部分考生已應考,為公平起見故仍規定全體考生戴上口罩應考,該屆口試的評分準則也有一定的修改以對應無法觀看口形的情況。


另外該屆的數學科考試當日,紅色暴雨警告在開考前約一小時發出,考評局在教統局宣佈停課下決定當日考試如常進行。然而因個別試場的主要道路受該場天雨嚴重影響,令考生在正常情況下無法準時前往並導致不能準時應考部分甚至全部試題,考評局事後宣佈,直接因為暴雨而導致無法準時應考的部分考生,連同受非典型肺炎感染等被直接影響的考生,考評局都作出了一定的成績調整,包括以參考校內成績作評分的標準,而並非參照1992年同樣事件的做法。



2005年英文科(課程乙)口試評分事件


2005年的中學會考,由於考評局的計分程式因升級時出錯,又因為評分者的疏忽,導致一部分考生的英文科(課程乙)的口試部分成績出現了錯誤的成績,甚至有考生本來口試的等級由"A"級誤評至"F"級,以致不少考生在這科的獲得的成績比起實際成績低,更影響了部分考生的升學。


考評局發現此事時,已正值於中六收生程序的尾聲,除向考生作出道歉外,也為受影響的考生提供免費覆核。因為這次事件受到影響的考生有670人,其中422人的成績得到提升,248人的等級得到提升,其中233名考生因為這個事件而由原來的不及格變成及格。教統局也特別為該等學生開設額外的學額給受影響的考生。



2006年英文科(課程乙)篇章引用事件


2006年5月4日正值2006年會考課程英國語文科(課程乙)卷一、二考試之際。當中卷二的多項填充題(MC Cloze),考評局以尊重版權為由,刊出文章來源網址(http://stoptextbully.com (webarchive))。至於「語文運用」(Usage)部分的一篇文章取材自《今日美國報》(USA Today),同樣列明了網址。


據某討論區會員所說,當日試場內有數名考生於同一時間向監考員提出如廁的請求。有會員懷疑該批考生是在洗手間利用手機的上網功能上網作弊。而根據考試準則,考生不可在考試期間打開手機的開關,並要把手機放在置於椅子下的袋中以免作弊。後來有人投訴指監考員並沒有嚴格執行這規則。


在該討論區的回應中,大都提及「有人在考試期間要求如廁」,他們認為這「說明了有考生涉嫌作弊的行為並非只在一、兩個考場的個別事件,而是有機會在全港各區的試場出現。」因此,他們要求考評局正視這問題,並在日後選材方面多加留意,否則會引起爭端,考評局的公信力更有可能進一步受損。考評局亦收到了約100宗與此事有直接關連的投訴及查詢。


5月19日,考評局發表有關會考英文科(課程乙)懷疑大批考生利用手機作弊案調查報告,發現開考期間登入資料來源網站的IP地址共有5個來自香港,其中1個以手機登入。考評局表示會繼續追查及分析相關試題答對率有否異樣,但表明不會因而重考或取消有關試題,並拒絕道歉。然而,考評局在該次問題被揭發後,採取了一些臨時的補救措施,要求考生把電話放於椅子下且為監考員所看到,並在考生往洗手間前記錄記下考生編號及時間。[63] 而關於手提電話放置地點的制度,在往後考評局的公開考試中也繼續採用。



資料來源




  1. ^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 香港中學會考. 


  2. ^ http://www.hkeaa.edu.hk/DocLibrary/Media/PR/20110803_HKCEE_Results_CHI_FULL.pdf


  3. ^ 起初稱為School Leaving Certificate Examination,後來正式定名省去Leaving一字。


  4. ^ "H.K. University Matriculation, School Certificate Equivalent.", The China Mail. 1933-11-11:(7).


  5. ^ 當時英文中學行八年制,由最低的第八班至最高的第一班。第一班相當於今日的中六。1952年方改為中一至中七學制。


  6. ^ "New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 System to come in force next year", Hong Kong Daily Press. 1936-7-16:(7).


  7. ^ 7.07.1 〈教育局 主辦之英文中學會考明日開始〉,《香港工商日報》第三張第三版,1937年6月25日。


  8. ^ Anthony Sweeting, Education in Hong Kong, pre-1841 to 1941 : fact and opinion: materials for a history of education in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90, p.354.


  9. ^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to hold independent Matriculation", Hong Kong Daily Press. 1937-1-12:(8).


  10. ^ 〈英文中學會考委員會,嚴格取締私立中學生〉,《香港工商日報》第三張第一版,1937年4月7日。


  11. ^ 〈英文會考生注意,投考倫敦大學手續,中學會考補行辦法〉,《香港工商日報》第一張第四頁,1947年2月6日。


  12. ^ 香港考評局-考試成績註釋


  13. ^ 〈本年度中中會考試題,一般反應尚良好〉,《華僑日報》第四張第三頁,1965年6月19日。


  14. ^ Anthony Sweeting, Education in Hong Kong, 1941 to 2001: visions and revisions,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4, p.173.


  15. ^ 比如英文中學會考須在同一考試中五科及格,當中須包括
    1. 英文,

    2. 一科批准的第二語文或下列其中一科:英國文學、中國歷史、國文、地理、歷史、經濟及公共事務、聖經,

    3. 下列其中一科:地理、數學、附加數學、自然科學、物理、化學、生物、家政。


    1966年放寬了英文必須及格的規定,以照顧英文差幾分及格的考生。(〈本屆英中會考學生喜訊,及格規定放寬〉,《華僑日報》第四張第一頁,1966年6月29日。)中文中學會考亦有類似要求,主要分別在規定國文科必須及格,而非英文科。



  16. ^ 〈英中會考一零六二九及格〉,《華僑日報》第三張第二頁,1967年8月22日。


  17. ^ 〈不能避免會考〉,《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一頁,1967年10月24日。


  18. ^ 〈撒瑪利亞會專題講座,建議廢除升中試及會考〉,《香港工商日報》第四頁,1966年8月8日。


  19. ^ 〈主張改良會考制度〉,《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一頁,1967年10月25日。


  20. ^ Hong Kong Education Department, Triennial Survey 1967-70, para. 152.


  21. ^ Anthony Sweeting, Education in Hong Kong, 1941 to 2001: visions and revisions,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4, p.261.


  22. ^ 〈七四年起實施中學合併會考,科目重新釐訂〉,《華僑日報》第四張第三頁,1972年2月19日。


  23. ^ 〈七四年中學會考,設中國文學一科〉,《華僑日報》第四張第三頁,1972年2月19日。


  24. ^ 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一號報告書 第3.24段


  25. ^ 會考答案. 《華僑日報》. 1971-05-23 [2010-12-04]. 


  26. ^ 七七年已有「八萬五」危機. 《蘋果日報》. 2002-08-03 [2013-08-13]. 


  27. ^ 〈建議中學會考採兩試制〉,《華僑日報》第四張第二頁,1982年12月28日。


  28. ^ 〈明年中學會考壓力更大〉,《華僑日報》第五張第一頁,1983年8月8日。


  29. ^ 即英國語文及中國語文(如考生為非廣東話考生而沒有報考中文、則是法文或普通話之中的其中一科。)


  30. ^ 注意的是,考評局在這個數字上只計算應考6科或以上的考生,並未包括一些應考少於5科的重讀/自修生,例如為了取得語文科成績的重考生或就不包括在內,所以,即使扣除已經/曾經是預科生的考生,實際上的合資格人數仍會比官方公佈的為多。


  31. ^ 聯招手冊2008,大學聯合招生辦法


  32. ^ 中五學生升學輔導手冊


  33. ^ 未能在會考考獲14分 EDB


  34. ^ UK NARIC 12月通訊


  35. ^ 英國文化協會知會信


  36. ^ 教育署課程發展處中文組. 香港普通話科課程及考試發展大事記(暫擬) (PDF). [2013-08-13]. 


  37. ^ The Educational directory and yearbook of China 1918. Shanghai: Educational Directory of China Publishing. 


  38. ^ 在2008年高級程度會考(即最後一屆分開課程的會考考生的應屆高考)中,課程乙及格以上而高考及格者約有86%,課程甲C級以上而高考及格者約有44% http://www.hkeaa.edu.hk/DocLibrary/HKALE/Release_of_Results/Exam_Report/Examination_Statistics/alexamstat08_6.pdf


  39. ^ Joseph Boyle, Peter Falvey,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in Hong Kong. Hong Kong: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994, pp. 8-11.


  40. ^ 《1995年香港中學會考年報》,香港:香港考試局,1995年。


  41. ^ 〈《聽陳蕾士的琴箏》明年絕響,難倒會考生黃國彬致歉〉,《明報》,2006年2月6日。


  42. ^ 節錄史記第81卷「廉頗者,趙之良將也」至「為刎頸之交」一段


  43. ^ 節錄史記第81卷「廉頗者,趙之良將也」至「為刎頸之交」一段


  44. ^ 節錄孟子梁惠王上「齊宣王問曰:『齊桓、晉文之事可得聞乎?』」至「王請度之」一段


  45. ^ 本文為《唐山大地震》一書的序言,該書同時是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科卷五的建議書目之一。


  46. ^ 節錄論語里仁第四之二、里仁第四之三、里仁第四之五、子罕第九之二八、顏淵第十二之一、子路第十三之十九、衛靈公第十五之八、學而第一之八、為政第二之十三、里仁第四之十六、述而第七之三六、顏淵第十二之四、顏淵第十二之十六、憲問第十四之二九、衛靈公第十五之十七、衛靈公第十五之十八、衛靈公第十五之二十


  47. ^ 節錄儒林外史第3回「范進進學回家」至「不彀你賞人」一段


  48. ^ 節錄莊子養生主「吾生也有涯」至「得養生焉」一段


  49. ^ 〈教界狂轟會令學生變空心老倌,會考大改革高中生免讀中文範文〉,《蘋果日報》,2005年5月10日。


  50. ^ 梁亦華(2014.1.25)︰範文非猛獸 背誦助學習,《香港經濟日報》,A19。


  51. ^ 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採用水平參照報告成績


  52. ^ 〈中六學位出現空缺事,教署已成立專組檢討〉,《大公報》第六版,1990年9月3日。


  53. ^ 《教署釋中六收生新程序,會考放榜日五階段實施》,《華僑日報》第九頁,1991年8月3日。


  54. ^ 但2011年會考因只限自修生報名,故該年度並未有考生報達上限數的科目。


  55. ^ 2011年香港中學會考規則


  56. ^ 〈中國文學卷一及卷二,試題全部重新修改〉,《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三頁,1976年5月30日。


  57. ^ 〈中國語文會考洩題,教署昨表示不重考〉,《大公報》第一張第四版,1976年6月1日。


  58. ^ 〈中學會考試題的意外事件〉,《香港工商日報》第二頁,1976年6月2日。


  59. ^ 〈會考試題包裝出錯,七千考生下月重考〉,《大公報》第二張第五版,1987年4月12日。


  60. ^ 《1992年香港中學會考年報》,香港:香港考試局,1992年。


  61. ^ 《1996年香港中學會考年報》,香港:香港考試局,1996年。


  62. ^ 〈突發事件難忘,考起考評局〉,《東方日報》,2010年7月23日。


  63. ^
    香港政府新聞網報道




參見



  • 2010年香港中學會考(普遍稱為末代會考)


  • 2011年香港中學會考(最後一屆會考,被稱為終極會考)

  • 香港教育

  •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 大學聯合招生辦法(JUPAS)

  • 三三四高中教育改革

  • 新高中學制的香港中學文憑


  • 香港電台第二台 (負責聆聽考試應播)

  • 歷屆試題

  • 香城 (虛構城市)


外部連結



  •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香港中學會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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