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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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记叙的是中华民国法规
如您想了解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前肅清煙毒條例、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維基百科標誌 维基百科條目︰毒品



中華民國 44 年 5 月 27 日 制定22條

中華民國 44 年 6 月 3 日公布總統制定公布全文 22 條


中華民國 62 年 6 月 12 日 修正第4, 9條

中華民國 62 年 6 月 21 日公布總統修正公布第 4、9 條條文


中華民國 81 年 7 月 3 日 修正前[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為本法
並修正第1, 4, 5, 7至12, 14條

中華民國 81 年 7 月 27 日公布總統(81)華總(一)義字第 3642 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第 1、4、5、7~12、14 條條文(原名稱: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


中華民國 86 年 10 月 30 日 修正前[肅清煙毒條例]為本法
並修正全文36條

1.民國88年4月28日行政院公告調整、增減「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88年4月15日生效。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院(88)台法字第 16414 號公告調整、增減「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八十八年四月十五日生效2.民國89年3月15日行政院修正發布第2條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並自89年3月17日生效。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行政院(89)台法字第 07544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2 條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並自八十九年三月十七日生效3.民國90年6月27日行政院修正發布第2條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之附表二;並自90年6月27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七日行政院(90)台法字第 032901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2 條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之附表二;並自九十年六月二十七日生效4.民國91年1月23日行政院修正發布第2條附表三;並自91年1月23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三日行政院(91)院臺法字第 0910001605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2 條附表三;並自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生效5.民國92年6月9日行政院修正及增加第2條條文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之附表二及附表三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2年6月9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九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20029247號公告修正及增加第 2 條條文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之附表二及附表三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二年六月九日生效


中華民國 87 年 5 月 20 日公布總統(87)華總(一)義字第 8700099860 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36 條(原名稱:肅清煙毒條例)


中華民國 92 年 6 月 6 日 修正全文36條
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1.民國93年1月9日行政院公告調整及增減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3年1月9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九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30001658號公告調整及增減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三年一月九日生效2.民國93年4月21日行政院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3年4月21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30015133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生效3.民國93年7月7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3年7月7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七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30030308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三年七月七日生效4.民國94年1月14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4年1月14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40080295-A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四年一月十四日生效5.民國94年6月2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4年6月28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40026958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生效6.民國94年12月9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4年12月9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九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40052636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品項,並自九十四年十二月九日生效7.民國95年8月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即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50034892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品項;並自即日生效8.民國96年5月11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6年5月11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一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60018693號公告修正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六年五月十一日生效9.民國96年12月21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6年12月21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60056026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生效10.民國98年2月25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8年2月25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80006997 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八年二月二十五日生效11.民國98年10月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8年10月8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80059759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八年十月八日生效12.民國99年7月27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9年7月27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90039230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生效


中華民國 92 年 7 月 9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121930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36 條;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中華民國 97 年 4 月 8 日 修正第24條

中華民國 97 年 4 月 30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48431號令修正公布第 24 條條文;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中華民國 98 年 5 月 5 日 修正第4, 11, 11之1, 17, 20, 25條
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中華民國 98 年 5 月 20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25141號令修正公布第 4、11、11-1、17、20、25 條條文;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參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八日法務部法檢字第0980802279號函依同條例第 36 條規定,修正條文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中華民國 99 年 11 月 5 日 增訂第2之1條
修正第2, 27, 28, 36條

1.民國99年11月30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9年11月30日生效。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0990065318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九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生效2.民國100年4月26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0年4月26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00017642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年四月二十六日生效3.民國100年6月20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0年6月20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00029513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日生效4.民國100年9月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0年9月8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00046544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年九月八日生效5.民國101年6月29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1年6月29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10133408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生效6.民國101年9月4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1年9月4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四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10053150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一年九月四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第 33-1 條第 1 項第 3 款所列屬「國防部憲兵司令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管轄7.民國102年3月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2年3月8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20009235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二年三月八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41353號公告第 2 條第 3 項、第 11 條之 1 第 4 項、第 18 條第 2 項、第 21 條第 1 項、第 27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5 項、第 28 條第 1 項、第 33 條之 1 第 1 項第 1 款、第 2 款、第 2 項、第 3 項、第 34 條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8.民國102年9月1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2年9月18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20054835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二年九月十八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51451號公告第 27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5 項、第 28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日起改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管轄]9.民國102年12月30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2年12月30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20077449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生效10.民國103年4月16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3年4月16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30017571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三年四月十六日生效11.民國103年7月3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3年7月3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30035663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生效12.民國103年12月16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3年12月16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30070285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生效13.民國104年3月31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4年3月31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40013590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十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40038071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四年八月十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40054557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三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50003329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五年二月三日生效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八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50164749號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一百零五年六月八日生效


中華民國 99 年 11 月 24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317041號令修正公布第 2、27、28、36 條條文;增訂第 2-1 條條文;除第 2 條條文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外,其餘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4 年 1 月 23 日 修正第4, 9, 36條
1.民國104年3月31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4年3月31日生效。2.民國104年8月10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4年8月10日生效。3.民國104年10月29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4年10月29日生效。

中華民國 104 年 2 月 4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3411號令修正公布第 4、9、36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27 日 修正第18, 19, 36條
1.民國105年2月3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5年2月3日生效。2.民國105年12月2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5年12月28日生效。3.民國105年6月8日行政院修正發布「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5年6月8日生效。

中華民國 105 年 6 月 22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063101號令修正公布第 18、19、36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26 日 增訂第2之2, 31之1條
修正第36條

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14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80031號令修正公布第 36 條條文;增訂第 2-2、31-1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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