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謀

The name of the pictureThe name of the pictureThe name of the pictureClash Royale CLAN TAG#URR8PPP




body.skin-minerva .mw-parser-output table.infobox captiontext-align:center








連謀


中華民國政治人士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07年9月
 大清福建省泉州府惠安縣
逝世
1978年12月29日
 泰國曼谷
政党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連謀(1907年9月-1978年12月29日),字智深,原名连良顺,又名一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坝头朝林村人。


曾為軍人、情報員,軍統局廈門站站長,官至軍統局少將,藍衣社。於1945年獲派任為臺灣省高雄市第一任市長。亦是中华民国接管台湾后,高雄市首任市长,後參選福建省立法委員,當選。然而其后来在菲律宾协助中共,于1951年被注销立法委员资格。[1]




目录





  • 1 生平


  • 2 參見


  • 3 參考文獻


  • 4 参考资料




生平


连谋幼年在家乡安兜村念私塾,1920年秋进入坝头小学读高等小學,1924年7月到其叔父创办的惠安螺阳中学学习。在校期间,他结识了革命党人许卓然,经其介绍,1925年秋到厦门投考黄埔军校第四期,被录取。[2]


在黄埔期间,他是国民党的左派党员,他对党代表廖仲恺亲近,反对右派学生组织——孙文主义学会。1926年底他从军校毕业,即参加国民革命军北伐。参加了汀泗桥战役,同年七月升任连长。当国民革命军进入福建时,连谋任营长,于1927年至1931年间在泉州惠安、仙游等地驻防。


1932年至1935年,连谋在厦门海上公安部门任职。


1936年被引荐给康泽和戴笠,加入軍統,并随之上庐山,在康、戴主持的“星子特训班”任近两年的大队长。


1938年,庐山“星子特训班”结束,连谋奉调往南京任职,派至乙种参谋(即谍报参谋或军事情报参谋)业务训练班学员大队任中校大队长(文强任政训指导员)。


1940年,连谋因和戴笠业务发生冲撞,便携带家眷到了新加坡,以垦荒种地为生。


1942年,因不能忍受英国官員,他回到香港。他顾不上与戴笠的恩怨,想重新为国效力。经过一些好友的劝说,戴笠认为连谋出走后还是忠于军统,没有流露出怨言和泄露秘密,此时又有台阶可下,就顺水推舟收回成命。由于连谋的人品和才干,于1942年3月被任命为财政部缉私总署监察处处长。时过不久又兼任军委会水陆交通统一检查处督察长,晋升少将军衔(军统局的最高军阶),后又调为「川康缉私处」处长。


1943年夏至1944年,戴笠等为了进一步培养连谋,特派他到印度加尔各答的兰姆珈,在美国史迪威倡办的参谋大学特训班受训。训练期间,国民政府组成远征军进入缅甸,因此也通知连谋参加抗击侵缅日军的中国远征军。1945年,抗日战争即将胜利,为了培养党政高级干部,国民党创办“中央训练团党政高级班”,连谋被调回受训并兼任队长。


1946年,连谋奉命派往台湾接受日本投降,組織台灣地方流氓成立義勇糾察隊,協助接收日產工作。任高雄市第一任市长,同年底离职,获选国会立法委员,自此他脱离军统,步入政界。


1949年厦门即将变色,军统毛森、赵世瑞等人在厦门获悉,原福建省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林梦飞(中共建政后曾任福建省政协副主席)曾掩护过共产党人许集美开展地下斗争,便把林梦飞拘捕,欲加杀害。连谋与林梦飞原是黄埔同学,得知后特地从台湾乘专机来厦营救,利用与毛森、赵世瑞的交情,救出林梦飞。


1950年代初期,连谋在台湾不被信任,并受监视,便寻机逃往香港。政府发现,通知港英政府立即拘捕。被以政治犯罪名拘捕,坐监41日,到6月底朝鲜战争爆发,才由其家属以一万港元保释出狱,8月即被港英当局驅逐出境。


此后,他长期流寓海外,过着颠簸流离的漂泊生活。1950年至1953年的三年间,他先后居留过澳门、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直到1953年9月才在泰国首都曼谷定居。


1958年,生计窘困的连谋向旅居星马的宗亲借款一万美元,开办“平安物产两合公司”,但公司未能获利。1969年又得到台湾亲友赞助五千美元,把公司易名为“泰安物产两合公司”,把泰国水产品运往香港营销,获利近百万港元。1974年泰国实行外侨职业登记制度,必须具有泰国籍才能登记注册。连谋因执意保留中华民国国籍,只好辞去经理,把公司的事务交由其泰籍华裔妻子吴玉娇负责。


1978年12月29日凌晨1时,连谋因心脏病发作而病逝于泰国曼谷玛夏塞医院三楼6号房,享年73岁。



參見


  • 高雄市 (省轄市)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臺灣省通志》,臺北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参考资料




  1. ^ 福建省第三區立法委員當選人連謀在菲資匪經查屬實,復經函准立法院函復於第七會期,未報到出席請註銷其立法委員資格,自應依法註銷名籍,(40)台統(一)字第398號(40.11.26),總統府公報第322號


  2. ^ 黄埔四期连谋的一生,日期:2013-01-01 09:49 来源:《黄埔》 作者:连力东







前任:
中松乙彥(日治時期)

高雄市市長
1945年11月8日上任
繼任:
黃仲圖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The Dalles, Oregon

眉山市

清晰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