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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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事,或稱起事,指使用武力推翻、脫離或反抗現政權的行為,是中性詞;故此也可以作為褒義詞「起義」或貶義詞「暴動」的委婉表述。使用上,如要強調舉事者以使用武力為手段,可加上「武裝」或「武力」二字在前,即「武裝起事」、「武裝起義」或「武裝暴動」。[1]
目录
1 詞語意義
1.1 其他字眼
2 政治角度
2.1 政治定論
3 歷史上的武裝起事
4 參考文獻
5 參閱
詞語意義
「舉事」一詞,源於戰國時代,本指發起事情及做事,多指國事或大事而言。《禮記》、《墨子》、《荀子》、《呂氏春秋》、《戰國策》等均有使用此詞。而《吳子·圖國》內說「國亂人疲,舉事動眾曰逆」,舉事則指作亂。[2]
其他字眼
依據不同情況、不同觀點,可以用多種詞語去表達「舉事」、「起事」的意思。不同的字眼,意義各有其角度、褒貶、規模,不一定能夠準確描述事情,也有可能淡化、模糊以至歪曲事實。
用詞 | 小規模或籠統用詞 | 一定程度武力 | 大規模 |
---|---|---|---|
褒義詞 (視反抗者為正義方) | 「示威」、「抗爭」 | 「起義」 | 「革命」 |
中性詞 | 「事件」、「運動」、「反抗」 | 「衝突」、「舉事」、「起事」 | 「民變」、「內戰」 |
貶義詞 (視當權者為正義方) | 「反叛」、「叛逆」、「叛變」、「造反」 | 「騷亂」、「叛亂」、「作亂」 | 「動亂」、「暴動」、「暴亂」 |
政治派別的奪權行為,稱為「政變」;若軍隊是主要的參與者,可以稱為「兵變」;如果是一般民眾為主,可稱「民變」、「革命」,而古時執政者常貶之為「造反」。
但到了中國共產黨手上,如文化大革命之時,「造反」(如「造反有理」)、「革命」等字眼反而用來支持當權者的行動,視之為正義一方,把當權者塑造為反抗者,模糊了兩者之別。
政治角度
近代,由於當權者在宣傳上的不同,一些事件的名稱也不同,例如國民黨稱1927年的「廣州暴動」,中共則稱為「廣州起義」,相似的例子非常多。另外中共將中國歷史上大範圍的農民武裝反抗稱為「農民起義」、「農民運動」、「農民戰爭」等,例如太平天國,表示對新政權推翻舊政權的肯定。
政治定論
當權者對舉事的定義,影響著事情的發展。在中國,當權者對舉事者妥協的事例非常少,故通稱之為「造反」、「叛亂」,並出動國家軍隊平亂。然而,近代社會中,一些開始時以和平方式遊行示威、集會的事件,因當權者出兵驅散,而演變成衝突事件,當權者又將責任推卸於示威者,並習慣稱之為「暴動」。
歷史上的武裝起事
全世界從古至今,有數不勝數的武裝起事。在西方,著名的武裝起事有西元前1世紀在羅馬帝國爆發的斯巴達克奴隸武裝反抗。中國有明確時間記載的歷史事件裡,第一件便是國人暴動,一場武裝起事。從西周開始發生過多次武裝起事,較著名的有由大澤鄉起義而引發的秦末農民戰爭。
在中古日本的人民起事,稱為「一揆」(いっき)。「一揆」照字面解釋為「團結一致」,白話的說法就是民變、民亂。一揆最早發起於室町幕府時代,原本是指在神明的面前立誓要團結的團體或其所發起之戰鬥,而且一揆不一定立即要武裝起義,他們多是為了本身的要求來進行談判,當談判破裂時才武裝起義。一揆隨著屬性的不同大概可分成下列四種類型:土一揆(室町時代中後期的農民起事)、國一揆(當地有武裝勢力的土豪或鄉野武士群的首領率領下屬農民發動起事)、一向一揆(一向宗門徒所形成的一揆)、百姓一揆(江戶時代以後農民所形成的一揆)。其中以一向一揆最為強悍,以強大的宗教向心力、捨命殺敵的聖戰模式著名,甚至曾經在日本北陸的加賀國建立過自治組織。到了戰國時代,以石山本願寺為大本營的一向一揆首領勢力甚至可以與各地大名們匹敵,後因織田信長的武力鎮壓、豐臣秀吉的拉攏及德川家康的分化之下才逐步式微。
近年,則有1991年第二次海灣戰爭之後,由美國中央情報局支持的伊拉克南部什葉派穆斯林,對薩達姆政權的武裝起事;以及在2003年美伊戰爭後,伊拉克各地爆發的規模不等的反對駐伊美軍和伊拉克臨時政府的武力事件。
在近現代歷史裡,因為政府與平民的實力懸殊,民間舉事要成功,一般需要政府的武裝力量如軍隊、警察倒戈支持民眾,或起碼保持中立,民眾方可推翻政府,如1989年羅馬尼亞革命,否則政府一般可以輕易鎮壓。
參考文獻
^ 李佳珍, 《國小社會領域教科書·臺灣史各時期武裝反抗事件教材分析》貳·臺灣史武裝反抗事件
^ 舉事(搜索結果).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2017-01-22].
參閱
- 革命
- 騷亂
- 政變
- 革命和叛亂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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